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党委会议事日程,通过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经办人。同时,坚持任务牵引,注重强化督查问效,确保各项扶贫举措落地见效。
二是突出政策衔接,完善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利用现有社会救助政策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江津区扶贫济困医疗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江津区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区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办法》,修订完善《江津区临时救助办法》,不断扩大救助覆盖范围、降低救助准入门槛,确保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有序、支持有力。选派一名机关干部加入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扶贫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政策,务求扶贫实效。全区共有1965户4435名建卡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占扶贫对象总人数的17%,户数和人数同比增长33%和21%。今年以来,共有367名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累计医疗救助7596人次,共支出240.15万元;使用63.09万元临时救助538名扶贫对象;累计投入22.4万元,用于茅湾村整村脱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