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大渡口区聚焦特殊儿童群体,通过完善“三项机制”、确保“三个精准”、建好“三类阵地”,着力构建“333”关爱保护新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组织协调、政策联动、督办考核
“三项机制”
报请区政府成立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同时,成立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刘扬为组长,34个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全年共组织专题会议2次,会商、解决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有关问题11个。
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加强同法院、检察院、公安、残联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数据共享,强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确保受困致困儿童得到及时帮扶救助。全年排查数据2811条,暂未发现“应救未救”情况。
会同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不定期组织实地巡查,督促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控辍保学等责任,将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民政综合考核督查范围,结果作为镇街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依据。
确保人员配备、信息台账、帮扶措施
“三个精准”
建立区级、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持续完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全覆盖配备镇(街道)儿童督导员8名,村(居)儿童主任98名,引入梅明社工、德善社工、孝诚社工、希望社工等社工机构,充实社工专业人员24名、发展志愿者100余名。
督促镇(街道)、村(社区)完善辖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一户一档”,建立动态跟踪管理机制,做到“一月一更新、一季度一走访”,精准掌握特殊儿童基本情况。目前,4名孤儿、2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建档成册,定期探访率达100%。
按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29.4万元、价格临时补贴0.8万元。实施“儿童心愿守护”“儿童自然教育”等公益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课业辅导、困难帮扶等服务;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资助3名成年孤儿继续就学;联合区检察院设立“阳光助苗”工程,通过“阳光助苗司法关爱基金”对4名涉案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安排108万元为54名残疾儿童提供市级定点康复机构康复训练、矫形器适配等服务。
建设保护、活动、关爱
“三类阵地”
在实现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覆盖建设基础上,在九宫庙街道百花社区整合五育基地、少年儿童保护发展中心、残疾人儿童康复中心、社区青少年科技馆、社会工作服务站、儿童之家、青少年之家、莎姐治法教育基地等服务阵地,建设1000余平方米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一条街”,打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区级示范标杆项目。
联合区检察院持续做亮“莎姐”检察官服务品牌,建成未成年人观护基地4个、工作室13个、法治教育基地3个;会同区司法局在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未成年人便民服务窗口,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接待未成年人维权咨询61人次,开展法律援助14件次。
依托市儿童福利院、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等市级公办福利机构,做实孤儿或监护缺失儿童兜底保障和养育服务。目前,已委托市儿童福利院代为养育监护缺失儿童1名,委托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代为照料智力障碍成年孤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