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地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乡村著名行动”,积极打造“地名+产业”“地名+文旅”“地名+美食”“地名+社会组织”,全面赋能乡村振兴。
“地名+产业”,加强农业品牌建设
“地名,藏着浓浓的乡愁文化。”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方案》,我市将创新发展地名标识功能,聚力发展主导产业,壮大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业品牌,助力农民增收致富。
“地名+文旅”,发展地文融合新业态
“我们将实施文旅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大力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打造特色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发展地域特色民宿、兴趣点,巧用乡村地名特有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地名故事丰富旅游线路、景点文化内涵。加大乡村地名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力度,将地名文化遗产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
“地名+美食”,提升乡村美誉度
积极发展乡村田间地头特色原材料供给,打造具有鲜明本土地域性、文化性的特色地标美食之乡、美食品牌、美食节,打造一批具有区县代表性、差异化发展的特色食材、乡土美食、特色调料等独有的地理标志性产品。
“地名+社会组织”,引导各方力量参与
根据《方案》,我市将培育社会组织联合体,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和大学生等群体加入乡村地名建设。规范乡村地名命名,科学编制乡村地名方案,实现地名网疏密有致。
“地名不再是简单的文字组合,更是倾注着浓浓的乡愁情感,是乡村振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方案》,我市将把实施“地名+”行动纳入乡村振兴统筹安排,实施清单化管理,让“地名+”成为赋能乡村振兴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