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对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拟任负责人进行任前审查,现将审查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工作单位 |
拟任社会组织职务 |
1 |
刘志明 |
男 |
汉族 |
41 |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第五届理事、忠县办事处主任 |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副会长 |
2 |
万承兵 |
男 |
汉族 |
39 |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第五届理事、万盛工作站主任 |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副会长 |
3 |
严流永 |
男 |
汉族 |
56 |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第五届理事、綦江办事处主任 |
重庆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副会长 |
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局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奇,023-8856310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邮编:401121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