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管〔2018〕51号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重庆市新洁净职业培训学校
变更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新洁净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校业务范围变更为:保洁员、家政服务员、园林绿化工、物业管理员、养老护理员、营养配餐员、保健按摩师、计算机操作员、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美发师、餐饮服务员、育婴师、公共营养师、企业培训师--(初、中、高级)。外墙清洗工、手工编织、丝网花制作--(非职业资格培训)、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初、中、高级)、母婴护理员。
你校变更登记后,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