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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27
  • 发布日期
  • 2018-03-27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庆市江南人才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登记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庆市江南人才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登记的批复
日期:2018-03-27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渝民管〔201855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重庆市江南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变更登记的批复

 

重庆市江南人才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校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叶伟。

你校变更登记后,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重庆市民政局

                                 201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