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管〔2018〕60号
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重庆春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变更登记的批复
重庆春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中心业务范围变更为:
一、为有关组织、社区、家庭或个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咨询、辅导和服务;承接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委托的相关购买服务。
二、开展社会工作课题调查研究,组织宣传、讲座、学术交流及有关知识培训。
三、开展社会工作项目的评估、咨询服务。
你中心变更登记后,应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