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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711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1-06
  • 发布日期
  • 2024-11-08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民许准字〔2024〕313号
  • 发文字号
  • 渝民许准字〔2024〕31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民许准字〔2024〕313号
日期:2024-11-08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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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羽毛球协会:

你(单位)20241028向本机关申请社会团体住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羽毛球协会住所由重庆市体育村32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仙桃街道博汇路9号。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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