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明天青少年公益事业服务中心:
你(单位)2024年11月7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明天青少年公益事业服务中心业务范围由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青少年、贫困家庭学生、进城务工青年和残疾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帮扶活动;开展青少年公益项目策划、宣传、实施,提供信息咨询、交流活动;承接政府和其他相关单位委托交办的相关工作变更为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青少年、困难家庭学生、进城务工青年和残疾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帮扶活动;开展青少年公益项目策划、宣传、实施,提供咨询、评估、交流活动等服务;开展扶弱、济困、安老扶孤、助残等公益慈善活动,支持基层治理、就业创业、身心关怀等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慈善志愿服务活动,围绕宗旨开展公益慈善有关的宣传活动;承接政府和其他相关单位委托交办的相关工作;其他符合本中心宗旨的业务活动。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