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华夏师资建设研究院:
你(单位)2024年11月14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华夏师资建设研究院业务范围由开展与师资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开展与师资建设相关的信息咨询、决策咨询、项目策划等服务活动;开展本机构研究成果的推荐与转化;开展与师资建设相关的知识普及与培训服务;开展其他有利于师资建设的相关活动变更为开展与师资建设相关的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开展与师资建设相关的信息咨询、决策咨询、项目策划等服务活动;开展本机构研究成果的推荐与转化;开展与师资建设相关的知识普及与培训服务;编辑、出版、发行教育相关的书刊、资料;开展其他有利于本院发展的活动。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