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嘉禾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2025年11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市嘉禾职业培训学校住所由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101号附16号、38-42号变更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滨路101号附14-20号、33-34号、38-42号。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