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库嘉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你(单位)2025年2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重庆库嘉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业务范围由开展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舆情管理相关的基础理论和应用课题研究;开展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舆情管理相关的信息咨询、决策咨询、项目策划、产学研合作活动、调研评估及学术交流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或购买服务项目;开展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舆情管理相关的知识普及及人才培训服务;开展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舆情管理相关的研究成果的推介与转化服务,经批准编辑出版相关的刊物、资料;开展其他有利于教育与社会发展事业、社会治理的相关活动变更为开展教育与社会发展、社会治理、舆情管理及相关领域课题研究、跨学科交叉研究;开展上述领域咨询服务、调研、项目运作、产学研协同、评估(含网络舆情、质量、成效追踪、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学术交流及活动、公益服务等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及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上述领域知识宣传普及、人才培训、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经批准编辑出版相关刊物资料;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研制,开展其他助力教育与社会发展、公共管理及社会治理提升的相关活动。
重庆市民政局
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