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放代表:
您在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社会团体注册问题的建议》(第0206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的关心是对我市做好社会组织发展建设工作的鞭策。第0206号建议就目前本市社会团体登记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体现和代表了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寄予的期望。
一、近年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培育扶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市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达到17343家,其中市级登记社会组织共有1585家。全市社会组织总资产达100多亿元,从业人员近20万人。
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我市稳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认真贯彻中办、国办46号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21号);推进政社分开,全面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先后取消了社会团体筹备成立的审批、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确认,取消了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备案,下放了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开展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明确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依法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清理规范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社会组织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注销清算审计报告,改由审批部门委托有关机构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全面实行网上统一受理、全程一站式办理,严格规范市场中介服务,编制办事指南、服务手册,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精细服务,方便快捷,公开透明,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激发了社会活力。
二、建议中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培育发展非公经济领域商协会组织
2011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1〕5号),市工商联主管的社会团体每年以平均20%以上增速发展,远超我市社会组织5%的平均增速。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工商联加强对商会组织的指导工作,发挥工商联在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是推动市工商联成立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指导商会党建工作,使商会树立“结合会务抓党务,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增强商会开展党建工作的自觉性,指导商会党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作用;二是推动工商联指导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商会组织根据工商联章程制定本社团章程,建立以商会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会员大会、理事会制度,推行监事制度,健全和落实财务管理、会费收缴等制度;三是推动工商联指导商会评估工作,制定商会评估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一步规范异地商会各项行为;四是推动商会改革发展,加大商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实施异地商会直接登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推动形成覆盖面广泛、类型多样的商会组织体系,发挥工商联作为商会行业主管和直接登记异地商会党建归口管理职能,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截至2019年一季度,我市各级工商联主管的社会组织495个;市工商联主管社会团体49个,受委托管理的直接登记异地商会36个,脱钩后纳入管理的异地商会11个。
《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第十五条明确:“工商联所属商会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由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并开展活动,接受工商联的指导、引导、服务,是工商联的基层组织和工作依托。工商联所属商会应依法进行登记。工商联可设立行业商会(同业公会)、乡镇商会、街道商会、园区商会、异地商会等所属商会组织。” 我们积极培育发展以异地商会、乡镇(街道)商会为主的跨行业商会组织,支持发展以性别、职业等特征群体区分的跨行业组织,在行业协会中根据同一产业链不同环节探索试行“一业多会”。例如按照产业链划分,我市汽车行业已陆续成立重庆汽车摩托车行业协会、重庆市汽车用品产业协会、重庆市汽车维护与修理行业协会,涵盖汽车生产、销售、售后等环节;例如按照年龄、性别等特征划分群体,我市分别成立了重庆市青年商会、重庆市女企业家协会等。
(二)妥善解决相关商会组织登记遗留问题
2009年,市政府下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工商联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渝府〔2009〕120号),在全国率先授权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同时明确“对市工商联(总商会)以前自行设立的行业商会(同业公会、协会、商会),要在市政府授权其作为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后2年内,依照前款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但截至目前,仍有10余家市工商联所属商会未办理法人登记。
201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21号),明确“重点培育、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同时提出“对跨领域、跨行业以及业务宽泛、不易界定的社会组织,按照明确、清晰、聚焦主业的原则,加强名称审核、业务范围审定,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相关管理部门意见”。
2019年2月,为妥善解决相关商会登记历史问题,我局会同市工商联专题研究,就市工商联所属商会(存量部分)登记问题达成一致,明确参照民政部等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对工商联所属商会遗留问题处理方式,对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具备法人登记的条件的相关商会,按照“成熟一个、登记一个”的原则,切实解决相关商会法人登记历史问题。对于跨行业跨领域或已成立相同相似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渝委办发﹝2017﹞21号文件要求,我们在登记前会广泛听取意见,根据需要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稳妥推进登记注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良性竞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0206号建议中关于加强社会团体登记注册的工作建议对于我市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作为今后开展工作和制定政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近期,市委统战部会同市工商联起草了《重庆市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方案》,现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下一步,待正式印发后,我局将按照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工商联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商会依法登记,支持街道(乡镇)商会培育发展等工作。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社会组织登记服务,指导发起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登记注册相关工作,切实解决工商联所属商会登记历史问题。
今年,国务院拟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三部法规,将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纳入了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待新的条例颁布实施,我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特别是非公经济领域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等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组织登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