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灿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当前社会救助制度,降低城乡低保“含金量”的建议》(第0059号)收悉。经与市残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顶层设计的建议
2014年,国务院颁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灾害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和就业救助八大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制度设计中,确实存在各专项救助将救助对象锚定在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的问题。对此,市民政局也多次向民政部相关司局反映,建议民政部协调相关部委修订完善各专项救助政策,民政部表示将在《社会救助法》中进行制度完善。目前,《社会救助法》纳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二、关于强化政策宣传的建议
从2011年开始,市民政局将每年10月确定为社会救助宣传月,集中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通过制发《民政惠民政策100条》小读本和宣传挂历,将现行低保的申请条件、程序、低保标准等内容纳入宣传资料中,切实提高低保政策知晓度。2019年社会救助宣传月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万册、举办宣传活动40余场,覆盖人群10万余人次。虽然,在政策宣传上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在部门协同宣传上还有所欠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提高政策知晓度。
三、关于规范低保运行的建议
2016年,市民政局印发了《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渝民发〔2016〕80号),对低保调增、调减和停发等日常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我市低保动态管理,建立了低保“进退”机制,促进了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工作开展。另外,为推进“阳光低保”,近年来,我市积极健全完善宣传公示机制,要求各区县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民政局还开通了66001919救助热线,各区县民政局也向社会公布了低保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了我市低保投诉举报渠道,切实提高了群众监督的参与度。
我市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王颢
联系电话:89188293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