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晓黎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完善农村低保的几点建议》(第020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的宣传力度
近年来,我局积极开展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将每年的10月定为“全市社会救助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区县通过发放宣传画册、《民政惠民政策100条》小读本、现场政策解读、媒体集中报道等方式提高社会救助政策在群众中的知晓度。2019年我市社会救助宣传月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0万册、举办宣传活动40余场,覆盖人群10万余人次。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干部担当精神
2018年,民政部、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制定《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在全国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低保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按照民政部要求,市民政局积极行动,全面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任务,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转变基层工作作风、促进农村低保规范管理、防止“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2019年,全市共建立问题台账210件次,已完成整改196件次、持续整改14件次。
三、关于进一步打通相关部门信息共享
2015年,市民政局研发了市级社会救助核查比对系统,制定了《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工作规范(试行)》(渝民发〔2015〕93号),将各部门信息资源进行了整合,通过信息系统比对,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对象认定的精准性。目前,此系统已与公安、人社、住建委、税务、工商等部门实现了车辆、社保、房产、公积金、企业登记和税务缴纳等信息的联网查询。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救助家庭金融信息核查工作,2019年底,市民政局与人行重庆营管部就搭建金融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沟通讨论,并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目前,双方正在积极推进“社会救助金融信息网络核对查询工作平台”建设,预计年内可搭建完成。
四、关于进一步改进农村低保动态管理
2016年,市民政局印发了《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明确城乡低保家庭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管理。A类家庭每年复核一次;B类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C类城市低保家庭原则上每月核查一次,农村低保家庭每季度核查一次。同时,为加强对通过隐瞒谎报家庭经济状况违规获取低保人员的惩罚力度,《2018年重庆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将低保信息纳入,并设置了红黑名单。《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还规定,“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和消费支出状况发生变化,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而不告知的,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决定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责令其退回非法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情节严重的,处非法获取的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五、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监督机制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低保制度的底线要求,为推进“阳光低保”,近年来,我市积极完善健全宣传公示机制,《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明确规定,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7天的公示,审批纳入低保的对象名单要进行长期公示。同时,各区县还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民政局还开通了66001919救助热线,各区县民政局也向社会公布了低保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了我市低保举报渠道。另外,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每年都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的低保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机制
为了调动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促进其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处于无业状态的低保对象,应当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劳动和技能培训,接受社区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相适应的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公益劳动或连续三次拒绝接受介绍工作的,可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另外,为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就业,从2006年开始,针对不同困难群体,我市逐步制定了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等多项就业相关扶持政策,覆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4050”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各类困难群众,切实促进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实现就业再就业。
我市农村低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也还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此答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市政协提案委和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王颢
联系电话:89188293
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