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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2-00769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发布日期
  • 2022-09-15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58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2〕267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15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2-09-1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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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高效救助 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的建议》(第015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社会救助资源统筹,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截至2021年底,全市保障低保对象82.51万人,支出低保资金49.15亿元;特困供养人员17.96万人,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9.78亿元;临时救助12.47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82亿元。

一、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众养老失能救助政策一是持续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提高特困供养保障标准并建立定期调标机制,目前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27元。二是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加强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和住院期间的照料服务。从2016年7月1日起,对我市失能的特困人员和16岁以下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市级给予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从2018年起,进一步分类确定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市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特困人员为每人每月200元。从2020年起,我市将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对象扩大至全部特困供养对象,确立了“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市级分别给予资金补助(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当年新增受益16万余人。三是健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分档次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给予50—300元/月的护理补贴。四是持续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全市建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47个、护理型床位3758张,确保每个区县至少有1个失能集中照护机构,实现有意愿入住失能特困人员“应护尽护”。配齐配强照护力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设医生、康复理疗师、社工、营养健康师等专业岗位,按照不低于1︰5标准配备护理人员。鼓励居家失能特困人员与村“两委”、亲属、邻居等签署“一对一”照护协议,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专业化照护机构上门提供优质照护服务。

二、进一步做实做细社会救助工作。一是高位推动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市政府成立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统筹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今年4月召开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进一步增强构建综合救助格局意识,形成社会救助合力,着力健全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协同救助精准帮扶机制,不断强化社会救助的兜底性作用,通过汇聚各部门力量,综合施策,衔接多层次救助人群、各领域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高质量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二是持续优化协同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作为构建综合高效救助格局的重要抓手,指导督促各区县建好用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截目前,全市所有区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完成,相关救助职能部门专项救助信息数据适时导入信息平台,社会救助资源库得到充实完善。2021年,各区县累计通过信息平台受理救助申请4.56件次,其中分办转办专项救助1.73件次,部门反馈结果1.41件次。三是实施就业帮扶政策。对招用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高校残疾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定期举办“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扶贫日”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用工企业和有就业意愿的困难群众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促进人岗精准匹配。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堵住政策漏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市医保局会同七部门印发了《重庆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渝医保发〔2021〕66号),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运用医保多重保障、梯次减负的政策,多措并举,联合施策,统筹完善过渡期和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常态化帮扶政策。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实现救助对象范围、参保资助标准、救助待遇水平、经办管理服务、基金监督管理“五统一”,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返贫致贫,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全市社会救助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落实我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37条重点举措,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

一是持续巩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稳定。持续实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条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走访摸排困难群众,夯实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快线上平台功能拓展,推动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常态化,提升动态监测能力。协同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配合各救助管理部门监测相应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对未纳入救助范围的,加强摸底排查,及时分类推送相关社会救助部门,合力做好救助帮扶。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长效机制。实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着力整治低保政策落实、资金监管、工作作风等问题。加强全流程规范管理,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集中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事项,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是加快建设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提高制度可及性。修订完善低保条件认定办法和审核确认规程,确保规范实施;持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加强重点人群基本生活状况动态关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灾情等突发情况影响。提速救助时效性。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进一步缩短社会救助办理时限;充分发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作用,完善系统功能,整合救助信息,打造优质服务平台,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救助帮扶快捷高效。提升方式多元化。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积极探索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引导慈善组织发挥自身特长、凝聚社会力量,作为“救急难”的有力补充,参与社会救助,助力综合救助大格局。

三是不断强化基层救助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干部培训,重点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责任担当、规范管理、主动作为、风险化解和工作保障等5方面能力;增加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完善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配备和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创新实践活动。在已有试点经验基础上,持续拓展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加强对区县优秀案例、典型经验的推荐报送、宣传推广和跟踪研究,进一步营造社会救助浓厚氛围。

此复函已经唐步新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2524

人:颜万里

联系电话:89188295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