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世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关心关爱工作的建议》(第0475号)收悉。经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减轻基层负担。自2018年以来,市级逐步建立并动态调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依法出具证明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四张清单”,从源头上厘清社区职责,推动社区职能归位。市里将清单执行情况纳入督查内容,通过调查走访、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等方式,开展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今年,市里正在制定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证明事项的重点举措,并在原有自治组织“四张清单”基础上,重塑形成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推动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
二、不断健全职业体系。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岗位等级序列,扎实做好社区工作者育、选、管、用等各环节工作。目前,全市38个区县、3个开发区全部出台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政策文件,普遍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工作年限、专业水平、学历层次等因素设立岗位等级序列,形成了岗位等级正常晋升的机制。坚持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每年拿出一定公务员编制、各区县拿出一定数量事业编制,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等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进一步畅通上升渠道。强化表彰激励,2022年,4个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荣获全国先进,12名社区工作者荣获全国优秀,今年将开展最美社区工作者选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待遇报酬自然增长机制。2017年,市委组织部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加强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村(社区)干部报酬自然增长机制,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固定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执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固定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本区县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倍标准执行;村(社区)其他纳入补贴范围干部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固定补贴的80%。2020年,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等4部门转发《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落实村级经费保障正常增长机制,社区参照执行。据统计,2022年社区书记(主任)固定补贴平均4487元/月、较2021年增长7.6%。
四、提升社区工作者履职能力。2022年,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实施素质能力提升、专业技能提升、学历层次提升等3个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采取市级示范培训、区县集中轮训方式,分级分类培训社区工作者3.9万余人次,组织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1171场次,切实提升社区工作者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抓应急等方面能力。从2023年开始,市级每年举办15期城乡社区工作者骨干示范培训,5年内将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同时,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等有关职业院校开设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公共事务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在校生达到2000余人,为社区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联 系 人:王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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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