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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3-00564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68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3〕32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16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10-27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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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其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善重庆市老年照护服务体系 提高老年照护服务质量的建议》(第1168号)收悉。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是全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较早的省市之一,并呈现出基数大、失能多、增速快的特点。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我市常住人口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712.11万人,占总人口的22.16%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88.16万人,占总人口的18.30%,人口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五、西部第一,人口老龄化率高出全国3个百分点。数量庞大的老年人口,特别是高龄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口,将产生巨大养老服务需求迫切需要加快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加强老年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推动老年照护服务智能化、提高老年照护服务质量水平,满足新时代老年人多方位、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要。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政策体系。修订施行《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将工作重点放在养老机构规划建设、质量管理、监管机制上,促进养老服务品质化发展;出台《重庆市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10号),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体会到“养老就在身边”的获得感;印发《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实施方案》(渝民〔2019〕114号),开展城市社区养老“三助”(助餐、助浴、助医)行动,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利、安全优质的照顾服务,开展农村敬老院“三改”(热水供应系统常态化、老人房间标准化、公共洗浴间适老安全化改造),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增强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66号),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强化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整治,确保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制发《重庆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9〕129号),明确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改善养老服务质量。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促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政策红利正在进一步释放。

(二)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2018年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千百工程”,明确到2020年,新增10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0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019年,“千百工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按照“乡镇(街道)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建养老服务站,村建互助养老点”要求,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220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743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91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8000个农村养老服务互助点,政府投资约18.2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约36亿元,基本实现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按照老年人照顾服务计划民生实事工作要求,20192022年对全市529家符合条件的农村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大力推进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将部分乡镇敬老院或养老机构改造为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设施,实现2022年底前每个区县至少建有1所以上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目标。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市级财政划拨4500万元给予专项补贴,遴选21407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三)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民政部等部委统一安排部署,连续4年开展养老院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以清隐患、防风险、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明显改善。连续四年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和全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事项,充分发挥“星级”“叶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市三星(叶)级以上养老机构72家(三星级以上53家、三叶级以上19家),一、二星级养老机构685家。连续两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养老机构进行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评估,评估结果显示,80%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

(四)服务模式不断优化。鼓励区县引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辖区社区养老服务站,形成“机构建中心带站”可持续运作模式,目前,全市已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00多个,培育社区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近20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实现社会化运营。指导武隆、万州、垫江、渝北等区县在财政投入“零增资”的前提下,将辖区内所有乡镇敬老院整体打包交由专业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为收住老年人提供高品质、精细化的养老服务,试点区县的乡镇敬老院平均服务项目从13项增至46项,入住率从45.8%增长至68.3%,入住老年人的满意度大幅提升。支持铜梁、大足、荣昌等区县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探索,充分发挥村级互助养老点平台作用,培育由村“两委”专干、基层治理网格员、社工等人员组成的专兼职队伍,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收入失能、留守等老年人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发动志愿者、低龄健康老年人等力量,为空巢、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无偿服务。指导渝中、九龙坡、北碚、渝北和万州等区县成功申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督查指导,全力组织开展试点验收,在民政部、财政部组织的试点成果评审验收工作中全部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五)队伍能力素质不断增强。每年举办全市农村敬老院院长、全市养老机构标准化和风险防控、养老护理员培训班,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组织开展寻找重庆“十大孝星”“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工作者”活动,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让他们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激发其他养老服务一线从业者自觉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开展“寸草心·守护者”家庭失能照护者公益培训,提升家庭失能照护者服务能力。

二、关于委员指出的问题短板

任委员,正如您所说,我市老年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老年照护机构数量相对不足、老年照护人员比较缺乏、老年照护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照护服务管理和监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是制约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我局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四个方面:一是养老服务从事业到事业产业兼顾发展起步较晚,养老服务投入还不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潜力还未充分激发。虽然实施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但个别老年人口多的乡镇(街道)、村(社区),一个养老服务中心(站),还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床位供给相对不足。二是因体制机制和社会认知度的缺失,导致养老护理员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差、劳动强度大、工作风险高,养老护理员招人留人用人难问题凸显,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离“基本稳定、数量充足、素质良好”的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三是养老是一个投资大、见效慢、盈利小的重资产行业,养老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建设,重硬件建设、轻软件投入,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导致部分养老机构硬件设施配备不足,软件服务跟不上。四是养老机构监管涉及民政、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目前多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养老机构监管有待加强。

三、关于委员所提意见建议

任委员,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您提出加大老年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力度、建立老年照护服务信息化平台、建立老年人健康养老档案、推广智能化老年照护设备、建设老年照护服务人工智能系统、推广在线老年人医疗服务平台等六条建议,这些建议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性、操作性、针对性,对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吸纳。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予以推动。一是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建立“1+N”的养老服务政策架构。“1”就是《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将其列入立法规划,以立法的形式对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医养结合、养老评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等重点难点问题作出制度设计和规定。在“1”的基础上制定养老服务设施、财政金融、医养结合、人才培养、长期照护“N”个配套政策及细则,力争形成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二是持续深化设施建设。巩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成果,全面排查清理全覆盖设施任务完成情况;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拆迁改造补齐固化服务设施。三是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抓住数字养老应用场景纳入数字重庆建设重点项目契机,综合人口、医疗、社保、养老等行业信息资源,建立全市统一的渝悦养老应用平台。强化平台数据对接共享、分析集成、管理决策功能,引导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增强供给能力,提供一站式、一键通、一体化的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智能化服务水平。四是实施医养结合行动。探索医养结合营运新模式,构建医养联合体,畅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绿色通道,推广使用远程在线医疗系统,建立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健康档案,优化医疗保险报销考核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医疗和养老服务需求。五是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建立三级养老服务职业人才培养体系,即市级(护养人才培训基地,医养人才培训基地,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区县和机构内训三级养老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轮训机制,三年内实现全市所有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养老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畅通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晋升渠道,建立与薪酬、培训教育挂钩的养老服务人才技术职称评定体系。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31023

联 系 人: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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