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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3-00569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670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3〕23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670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10-3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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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雅翕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建议》(第0670号)收悉。非常感谢你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完善我市社会救助政策、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保障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教委、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推动“线上+线下”,努力加强主动发现

近年来,我市社会救助政策制度逐步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实施,低保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试点有序开展,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更加便捷,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仍有部分困难群众,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提出救助申请,难以获得救助帮扶。对此,我市进一步完善机制,从源头加强主动发现,变被动救助为主动帮扶。一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2022年底,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渝民〔2022〕234号),推进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完善,明确依申请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主要方式、主动发现是依申请救助重要补充的功能定位。通过线下主动摸排、动态跟踪,线上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等方式,主动发现困难群众救助需求,有机结合依申请救助和主动发现两种方式,有效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覆盖率,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二是加强主动发现队伍建设。构建覆盖城乡、上下衔接、政社联动的主动发现网络,依托基层组织、发动基层力量,切实构建以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队伍。通过合理安排现有工作力量、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方式,结合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建设,配齐配强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救助工作站,充实村(社区)基层干部力量,强化各级社会救助工作力量配备。引导和支持村级组织、社会组织、社工服务站、企事业单位等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救助村级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热心群众等力量,积极参与主动发现。三是加强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监测对象风险预警、救助帮扶分类处置等功能,扩大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库,在民政部门自身掌握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人员信息的基础上,导入相关救助职能部门专项救助信息数据,汇集易致贫返贫人口、支出型贫困人口等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常态化救助帮扶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扩围+增效”,努力提升救助效能

一是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渝府办发〔2022〕128号),对家庭财产中拥有出租或自营的商业门面、店铺情形,原认定办法不能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现行办法对属于维持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可以在认定家庭财产状况时予以豁免。二是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116号),科学确定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按照“病种+费用”模式细化救助待遇,合理设置最低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额。明确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由各区县合理确定倾斜救助标准。三是搭建多方参与平台。通过动员引导慈善救助、鼓励社工参与、促进志愿帮扶等措施,加大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力度,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搭建社会资源与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对接平台。

三、推动“核查+治理”,努力实施精准救助

2023年,市民政局开展兜底解忧精准保障行动,持续强化兜底保障扩围增效,精准落实特殊困难群众低保保障政策,力争城乡低保保障对象人数稳中有升;加强分散特困人员定期探访、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定期评估;完善临时救助政策,明确临时救助功能定位,充分发挥救急难作用。一是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申请向移动端延伸,推进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规范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办理及转办程序,及时回应群众反映问题。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加强市级核查比对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包括银行、保险等金融信息在内的13个部门36类信息实时在线核查。三是关注重点人群。对经信息核对发现家庭经济状况存在疑问的,进行调查核实;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获得低保的,实行近亲属备案制并逐一核查,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等优亲厚友的情况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采纳你的建议,指导区县落实好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精准识别。一是做到应保尽保。切实贯彻落实《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确认办法》,准确把握认定条件,特别是对部分放宽的申请条件要精准认定。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力或部分丧失劳动力且无法通过产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二是增强兜底保障效能。将稳定低保对象人数作为当前社会救助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将救助政策向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落实好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措施,有序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确保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后稳中有增。强化急难救助功能,全面施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切实提高救助时效。落实主动发现机制,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救助服务,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三是紧盯重点群体发力。动态摸排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和困难需求情况,重点关注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情况,拓展特困人员关爱服务领域。切实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全面排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的签订,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稳步提升供养服务质量。四是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配合审计、纪检等部门,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督查抓好审计整改,举一反三抓好排查整治。加强救助绩效评价,精准落实政策,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反馈我局,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再次感谢你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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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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