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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3-00571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日期
  • 2023-10-31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86号提案的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3〕18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38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10-3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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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第0386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银保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结合拆迁改造补齐固化服务设施。目前,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2912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推行机构建中心带站进家庭可持续社会化运作模式,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全流程参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62个,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站1513个,推动形成街道社区一网覆盖、一体服务联网运营模式。目前,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化运营率100%,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率达到83.5%

二是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供给。坚持围绕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普惠功能,在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生活照料、托养护理等功能区域,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医等35项基本社区服务,实现老有所乐;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置全托床位,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全周期托养照料服务,实现老有所养。开展助餐、助浴、助医三助行动,全市设置助餐点1391个、助浴点597个、助医点1003个,2022年累计助餐65.7万人次、助浴5.2万人次、助医19万人次。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统领、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为支撑,依托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提供线上线下居家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依

(二)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功能布局

一是完善设施布局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2平方米的要求,编制《中心城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各区县按职能编制本辖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依照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合理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面清查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全面评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行情况,对设施布局和辐射能力进行科学评价,补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确保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

二是盘活闲置资源用于养老。开展闲置资源开发专项工作,梳理闲置商业商务用房、办公楼宇、工业厂房、国有房产等资源,进行清单式动态管理、实时公布更新,协调相关部门对利用闲置资源改造的项目给予租金减免、物业管理费减免、物业税减免等政策支持,鼓励盘活闲置资源,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供便捷舒适的养老服务。

三是优化养老服务扶持引导。制定社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指引,研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登记备案工作,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和扶持清单,推动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试点推行租金补贴制度或国有资源低偿租赁政策。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案例及示范试点项目评选,支持区县开展城市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运营试点及创新工作。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更新,增强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能力,促进医养深度融合。

四是积极融入智慧城市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渝府办发〔201966号),明确提出了建设面向社会需求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养老服务深度结合,构建起以社区为依托、服务机构和社区义工为支撑的养老信息服务供应体系。

二、有关工作开展

(一)完善金融支持

一是持续引导辖区内银行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信贷支持。早在2016年,原重庆银监局、重庆保监局联合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市民政局、重庆证监局等部门印发《转发〈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银发〔201640号),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进一步细化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创新养老服务业贷款方式和担保方式,加大差异化支持力度。2019年,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养老、家政、托幼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试点方案》,将重庆作为试点城市之一,要求银行业机构优化信贷服务,满足社区养老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截至2022年末,全市银行业对养老机构贷款余额6.46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4.97亿元,同比增长25.8%,占比76.9%;信用贷款余额4737.6万元,同比增长65.8%

二是推动保险资金支持养老产业。《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养老、家政、托幼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试点方案》要求加强保险资金对社区养老行业的投资,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医疗、养老和健康产业投资,增加社会养老资源供给,促进保险业和养老产业共同发展。目前,泰康保险与两江新区管委会签约泰康重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总部项目,投资约18.56亿元在渝建设泰康之家·渝园项目,可提供1600户养老单位,配置二级康复医院和康复护理床位360张,项目一期预计于2023年投用。泰康人寿重庆分公司通过溢彩助老项目,为我市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设备包、培训包、信息包及资金等支持,已落地帮扶渝中区福利院、江津塘河镇中心敬老院、城口县平坝镇中心敬老院、涪陵区社会福利院、黔江区太极镇太河村社会福利院等5家养老服务机构。光大永明人寿与光大养老在光大集团协同发展的指导下,推出光大安心养老计划,将保险保障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已在重庆区域布局运营养老机构超过20家、养老床位近3000张。

(二)完善用地支持

一是加强空间规划。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启动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评估及修订工作,将按照 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目标,以及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研判社会福利(含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相关公共服务发展的空间需求,提出养老、托育设施规划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编制《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中,提出要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实施老年人养护院、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设施,完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持续提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等设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合理布局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机构,完善乡镇敬老院和村级互助性养老设施功能;对渝东北、渝东南两群地区开展避暑康养空间布局研究,根据资源禀赋,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合理保障避暑康养等空间需求,为度假旅游、文化娱乐等养老新业态提供空间支撑。

二是优化完善养老用地政策。出台《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渝规资〔2021275 号), 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分类及规划布局要求,制定多条支持政策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养老服务用地市场供给。支持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以租赁、先租后让、出让等方式供地,充分保障非营利性养老服务发展;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凭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申请划拨用地;支持养老服务产业融合创新,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的,土地使用权人可享受五年内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三是做好养老项目用地保障和规范实施。要求区县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当地养老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模、时序、布局,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应保尽保,并按计划有序实施养老项目土地供应,2017—2022 年全市供应养老项目用地总计65宗、1371亩,规划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同时,按照2022年中央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市专项办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结合职责重点整治规范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变相开发房地产的违规行为。

(三)完善税费支持

一是落实国家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行政性收费减免政策。2022 年,重庆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 50%税额顶格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切实助力我市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落实支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在提供养护服务、城镇土地使用、机构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享受税费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的《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发改财金〔20221356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 76 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养老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社区提供养老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自 2019 6 1日起执行至 2025 12 31 日。

(三)加强医养融合

一是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市卫生健康委把推进医养结合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支撑体系和补足健康养老有效供给的重要抓手,促进医疗供给融入养老机构,已建成184所医养结合机构,促成2152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合作。

二是推进社区养老医养结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坚持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为基础,以养老服务信息化全覆盖、监督管理全覆盖和普惠政策全覆盖为保障,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目标。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为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健康服务。截至2022年底,全市为337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了免费体检和健康管理。组建了8770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三是完善老龄健康支撑体系。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病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截至2022年底,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60.4%

(四)推动养老服务人才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93号),将包括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以提升职业技能目标,支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评价。

二是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渝人社发〔2020124号),会同市财政局将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工种)和健康照护师、社群健康助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以及照料老年人、医疗辅助护理、护理病人、保健按摩、康复调理、家庭餐制作等专项职业能力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针对不同等级分别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2022年,全市人力社保部门面向就业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开展相关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9万人次。

三是加强培训标准、考核标准开发,发布健康照护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社群健康助理员等养老服务相关的新职业培训考核标准。加强师资能力建设,开展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等师资培训650余人次。

四是服务养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组织开发照料老年人、康复调理、医疗辅助护理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依托相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合格者颁发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大力开展养老服务相关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切实满足社会需求。2022年,全市1.9万人次考取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0.6万余人次考取照料老年人、康复调理、医疗辅助护理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五是指导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点20余个,在校生3000余人,年毕业生1300余人,培养具有较强的老年生活护理、老年心理护理、老年康复保健和养老机构经营与管理能力,胜任各级养老机构护理员、心理咨询员、康复保健师、养老机构管理者的专门技能人才。

六是市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连续开展重庆市健康养老暨生物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设立健康与社会照护、健康管理、护理、养老护理等项目,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年均带动近3万名学生、职工参加预赛、复赛,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

(五)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大力实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指导推动江北区、沙坪坝区推进落实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遴选10个区县作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市级试点,市级财政预算补助240万元,示范建设家庭养老床位800张;研究制定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区县遴选5000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

二是深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加快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743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8000个;持续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60个、护理型床位8000余张,确保每个区县至少有1个失能集中照护机构,实现有意愿入住失能特困人员应护尽护;深入开展乡镇敬老院热水供应常态化、生活寝具标准化、卫浴空间适老化”“三改行动,改造升级乡镇敬老院529家,实现农村特困人员应养尽养。探索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实现每个村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五助服务,今年以来已累计提供服务50余万次,基本实现农村老年人应助尽助

三是积极为养老服务机构纾困解难。市级财政今年投入1743万余元,对2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发放建设补贴,助推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深入开展养老机构纾困慰问活动,切实采取措施帮扶养老服务机构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推动各级为养老服务机构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2亿多元、运营补贴2400多万元,减免租金、税费等2470余万元,助力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健康运行。

四是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安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评选四星级以上养老机构20家、四叶级以上11家。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对全市6115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综合评估累计纳入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养老服务机构28家,发现并整改问题线索34条;创新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监管方式,委托中行市分行、建行市分行、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等银行机构,建立押金、保证金等资金监管平台,确保养老机构收取费用符合相关规定,有效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群众财产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提升医养结合能力

一是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和形式。丰富医养结合机构签约服务内涵,完善签约服务内容、形式,加强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有效衔接。探索大型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养结合联盟或联合体,充分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形成多元化的医养服务模式。

二是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将发展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作为医养结合工作重点,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或毗邻建设。

(二)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养老发展能力

一是督导辖区内银行机构加大对养老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丰富信贷产品供给,合理满足养老服务机构的融资需求,降低养老机构融资成本。

二是引入保险资源推动养老产业升级。支持符合条件且具有股东优势的保险机构,引导其股东在医疗、健康、养老等方面的资源入渝,通过保险、医疗、养老等领域上下游资源的布局整合,形成健康保险服务产业链,推动我市健康服务产业升级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持续扩大并改善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优化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和风险保障等服务,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

(三)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持续做好医养结合医护人员培养评价。人力社保部门牵头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针对性重点做好老年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老年医学学科卫生人才职称评审,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保障其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二是落实有关执业技能培训制度要求,健全完善养老服务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规范标准。鼓励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及课程,继续开展健康养老职业技能大赛,做好相关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参加人才项目评选,引导激励更多劳动者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四)优化养老服务发展保障措施

一是编制重庆市养老服务国土空间规划。按照民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启动重庆市养老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抓好养老设施用地保障政策措施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机制。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和基本养老服务目录清单,筹备召开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稳步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是优化有关税费政策落地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和跟踪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延续实施和新出台政策,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果,确保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精准落地见效,促进全市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四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持续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深入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提升家庭照护者长期照料护理能力。

五是加快构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联建提升工程、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工程,扎实开展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治理,全面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品质。

六是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持续推进普惠养老服务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此复函已经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局,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3421

联 系 人:周智渊

联系电话:88563098

邮政编码:40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