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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637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562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4〕19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562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4-05-17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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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继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特困人员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562号)收悉。经与市残联、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委员提出的问题,我局近来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改善特困老人居住环境。联合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残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督导各区县民政部门联合辖区相关部门开展基本情况摸排、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改造30000户。印发《关于开展乡镇敬老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区县民政部门指导辖区敬老院重点落实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定期开展房屋、消防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宜设立医务室、文化娱乐场所,为休养对象提供日常诊疗服务、康复训练服务和精神文化生活服务。

二是进一步强化医养结合。配合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健全医养签约合作机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签约合作内容、方式、责任等要求。依托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家庭医生签约等进一步抓实老年人健康教育、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控等工作,针对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制定个性化家庭签约服务包,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长期处方服务和居家医疗服务。

三是加强特困人员养老服务。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督导各区县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通过探访,了解老年人表达能力、行动能力等健康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等服务。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督导各区县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为我市户籍65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服务。充分利用家庭签约医生上门诊疗和志愿者上门服务,了解并疏导老年人的心理问题,将认知行为治疗和药物治疗相结合,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和生活质量。

是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会同市财政局将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新职业以及照料老年人、医疗辅助护理等专项职业能力纳入补贴性培训目录,针对不同等级分别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各区县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老龄工作委员会(老龄委)工作机制,成立老龄工作处,完善细化老龄工作职责,充实人员力量,督促有条件的区县同步设立老龄工作相关科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是进一步加大与住房城乡建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全覆盖摸排特困人员需求,预计在2025年前完成改造39320户。

三是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养老服务,积极拓展老年人照护服务,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物业管理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持续开展家庭照护培训工作,支持社会力量上门开展照护培训及服务。督导各区县民政部门将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体育组织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充分结合起来,定期举办文体比赛和表演活动,激发老年人参加集体文体活动的热情,丰富老年人日常精神生活。

此复函已经我局丁中平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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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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