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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675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2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4〕178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4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5-17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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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区县落实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建议》(第0547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高龄津贴是针对高龄老年人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目的是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对保障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高龄津贴制度,帮助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强化政策支撑20238月,我局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逐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我市户籍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并将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纳入《重庆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同时,我局成立高龄津贴工作专班,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区县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开展调研,并在借鉴浙江省、上海市等省市先进经验基础上,起草形成《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从发放对象、发放标准、资金安排、发放程序、工作要求五个方面明确对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进行安排,目前已征求完部门和社会意见,待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会签正式印发后。截至目前,全市31个区县已经建立并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现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其余区县正在加紧制定出台。

(二)强化财政支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不断加大对高龄老人补贴的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补助区县发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2023年为6.24万名特困人员发放高龄失能补贴1.5亿元,为70余万名高龄老年人发放津贴6.3亿元。同时,市财政不断加大对全市统筹的社保基金补助力度,支持为高龄老人增发养老金,增发金额远高于周边省市(如四川)。

(三)强化数字支撑根据数字重庆建设相关要求和“一件事”事项梳理方法,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养老服务补贴发放高龄津贴发放、老年优待服务为抓手,依托市民政局智慧养老云服务平台,在北碚区试点开展养老服务一件事,最大限度缩减老年人申报程序和时间。同时,加快推进渝悦养老平台建设,利用人口户籍信息库、“愉悦·养老”信息平台自主筛选适龄老人对比已享受老人数据,查漏补缺确保应享尽享,加快构建高龄老人津补贴发放主动发现机制,加快推动高龄津贴免申即享。

二、关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一)关于“全市统一标准和范围”的建议。当前,市民政局正在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制定《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出台我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一是进一步明确发放范围,确定发放对象为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再只于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二是进一步明确发放标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经参考其他先进省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经验,结合各区县财政情况以及老年人数量,在发放标准上,市级层面不规定统一标准,明确各区县根据当地经济水平、老年人数量逐步落实高龄津贴政策、确定发放标准,并适时调整。

(二)关于“市级财政适当给予转移支付补助”的建议。正如您所说的,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关心关爱老年人的一项基础性、普惠性的民生、民心政策。经与市财政局协商,将加快出台《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综合考虑全市老年人数量以及财政情况,进一步加大高龄老人的保障力度,帮助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

下一步,我局将尽快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区县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实现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全覆盖。同时,我局将加快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对接联系,推动“渝悦养老”平台尽快上线,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

此答复函已经民政局书记、局长丁中平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填写回执反馈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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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陈佳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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