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孝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建设助推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286号)收悉。经与市委社工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代表提出的问题,在全市养老服务领域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对各区县民政部门的指导,整合各方力量,紧盯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存在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一)关于“养老服务人才‘进不来’现象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健全教育培训体系。依托市、区县、养老机构三级培训体系,利用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重庆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等平台,分片分期组织各级各类养老服务人才,开展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标准、健康卫生等内容培训,有效提升我市养老服务人才能力素质。二是强化养老护理员培训。制定人才培训计划,在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每年组织开展护理员、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相关培训,“十四五”以来,市、区县民政部门组织开展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600余期,参训95000人次。三是强化医养结合发展。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同等待遇。鼓励退休医生和护士到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或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其执业类别、范围保持不变。四是以赛促学,增强养老服务职业认同感。近年来,会同人力社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定期举办“巴渝工匠”杯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连续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职业竞赛,掀起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大练兵、大比拼热潮,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目的。组织“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院院长”等表彰评选活动,邀请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到社区、机构进行宣讲、技术指导,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工作者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养老护理员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岗位津贴、企业年金制度,真正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养老服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二)关于“养老服务人才‘留不住’问题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完善人才建设体系。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十四五”专项规划》《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规定提供奖(助)学金和资助资金,对参加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且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畅通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渠道。目前,我市已基本形成体系完备、相互配套、适应发展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二是打破人才晋升难和待遇低瓶颈。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备案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出台养老服务人才建设扶持政策,针对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养老、护理专业全日制毕业生进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点)专职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入职满一定年限后给予就业补贴。三是增强养老服务职业认同感。组织“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院院长”等表彰评选活动,邀请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到社区、机构进行宣讲、技术指导,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工作者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养老护理员的良好氛围。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岗位津贴、企业年金制度,真正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养老服务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养老护理员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
(三)关于“养老服务人才‘用不上’问题相对突出”的问题。一是开展校企合作,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与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护理职业学院、重庆五一技校等中高等院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成立重庆养老服务产教联盟,建设养老服务人才教学、实训基地。目前,13所院校设置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生3464人;18所院校设置社区康复专业,在校生4462人;5所院校设置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在校生1156人;3所院校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在校生707人;3所院校设置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在校生732人;2所院校设置康复辅助器具技术专业,在校生367人;9所院校设置健康管理专业,在校生3264人。二是强化医养结合。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76家,床位5.2万张,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签约合作2218对。三是强化临终关怀服务。指导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出台地方标准《养老机构临终关怀服务规范》(DB50/T 1420 - 2023),为养老机构开展临终关怀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针对委员提出的建议,我局已采纳并加以解决,在此基础上,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关于“整合人才培养资源”的建议。我局将配合市教委、市人社局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专业教育培训,提升人才素质能力。一是支持职业院校设置养老管理、养老服务、康复护理、老年营养、老年社会工作、老年用品制造等专业,侧重失能失智照护等急需紧缺领域,完善学科体系,优化专业布局,扩大招生规模。二是整合优质高职资源,积极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本科教育。加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加大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将养老服务列入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四是鼓励支持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委托培养、联合培养等方式,引导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从事养老服务。
(二)关于“构建多元化为老服务队伍”的建议。我局将加强与市教委、市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构建多元化养老服务队伍。一是引导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广泛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到养老护理岗位就业,支持家政、物业人员等人才转岗养老护理岗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开发就业见习岗位。二是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和养老服务机构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吸引市内外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专业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充实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三是支持养老社工建设,到2027年,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大力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扶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建立完善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机制和“积分奖励”制度。
(三)关于“提高养老人才综合素质”的建议。一是建设人才培训基地,鼓励有养老服务行业特色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师资力量具备的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专业规范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师资研修中心。支持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挂牌成为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实习实训基地,为各院校相关专业学生提供实习岗位。二是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训计划,在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从业规范、质量意识、健康卫生等要求贯穿养老服务人才职业生涯全过程。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年培训养老服务人才2万人次,重点对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老年人能力评估员等进行培训。三是完善养老医护政策,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扩大专业护理服务供给,满足失能、住院、临终关怀等老年群体的护理服务需求。养老服务机构不具备为医务人员提供继续教育培训条件的,由卫生健康部门统筹安排培训。
(四)关于“促进养老服务职业发展”的建议。一是建立养老人才信息库。依托“金民工程”“渝悦养老”数字化平台,建立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人才信息库,全面真实记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从业经历、从业年限、服务对象评价、参加培训经历、投诉处罚等情况,推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范管理。二是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开展养老护理员“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试点,支持养老服务企业推行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培养更多的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联合市人社局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力争到2027年,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认证率达到60%。将养老护理纳入专业职称范畴,制定专业职称评审办法,组织开展养老照护职称评定工作。探索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作用。三是完善激励褒扬机制。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考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护理员薪酬水平。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为从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或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引进科技助老产品和服务,减轻员工劳动强度、改善工作条件。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四是积极培塑宣传养老服务领域优秀人才、先进集体、典型经验,继续组织开展“最美护理员”“最美养老服务工作者”选树活动,展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动人风采、精湛技术、良好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养老服务行业、关心养老服务人才的良好氛围,让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社会认同感。
此复函已经阚吉林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3日
联 系 人:魏军
联系电话:023-89188327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