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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5-00506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5〕19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5-05-16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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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雪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农村公办敬老院接收刚需社会老人的建议》(第085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活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障老年人基本福利待遇。建立健全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体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城乡特困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标准为975/月,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全护理500元、半护理300元、全自理100元。2023年至2024年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10元,同比分别增长2%1.7%。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高龄失能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获得200元养老服务补贴。区县层面,结合区县财力情况,分类发放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按照120/人的标准补贴农村敬老院综合责任险费用。

二是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优化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布局,支持区县结合适老化改造提升一批乡镇敬老院,因地制宜建设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52个。同时,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允许向社会开放,研究制定收费指导标准,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支持区县574家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改革试点,帮助公办养老机构完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平均服务项目从13项增至46项。按“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在现有财力支撑和人力资源配置条件下,印发《关于明确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有关事宜的通知》,探索“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社会化运营模式,支持大型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参与公建民营改革,承接街镇中心、社区站点连锁化运营。

三是强化失能老人集中照护。推进区县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按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具备集中照护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或养老机构实施失能照护环境升级改造,整合优化敬老院护理人才、设施、技术、资金等资源,为区域内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提供生活照料、护理、医疗康复、心理慰藉等服务,确保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水平和质量。目前,全市新改建成区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52所、床位8000余张。强化质量管理,收住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的养老机构,应满足《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并具有收住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服务条件。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公办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引入优质服务品牌,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开展统一培训、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管护标准,提供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高,服务管理效能得到明显改善。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良性互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分离公办养老机构所有权和经营权,政府和社会主体各自职能重新划分,达到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的善治结果。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提升公办养老服务设施管理水平,鼓励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将养老服务延伸至居家老人,为老年人提供品质化、专业化、便捷化服务。适度扩展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对象,激励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和空余床位利用率。

二是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将低保对象中中度失能老年人和“老年父母+残疾子女”家庭中的低保对象纳入政府公布的养老机构进行集中照护,政府给予补贴。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3108万元,目前正在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三是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加快制定《重庆市普惠型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明确收费类别,包括床位费、照料护理费、伙食费和其他服务收费,以及普惠价格收费标准,确定本辖区普惠型养老机构床位费、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具体收费标准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与养老机构以合同形式约定,建立服务价格与服务内容和质量相适应的普惠养老协议价格形成机制。将建设运营奖补与普惠养老服务挂钩,完善租金减免、贷款贴息、利率优惠等扶持政策,配合指导区县制定政府指导价,有效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确保社会刚需老年人住得起。

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养老人才培养,为完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老年人对美好晚年生活的向往,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技能培训。支持供养服务机构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培训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敬老院院长、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增设公益性岗位,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公益性岗位开发的通知》要求,合理开发敬老院养老护理员公益性岗位,就近吸纳养老护理人才,鼓励供养服务机构设立志愿服务站点,积极培育养老志愿者队伍充实养老护理员人才队伍,解决敬老院人才匮乏的问题。到2027年,全市养老服务人才达到2.5万人,人才素质规模与全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到2029年,全市养老服务人才达到3万人,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是提升监管能力。健全工作机制,筑牢监管之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确保横向到边。建立责任体系,压实监管之责,强化政府主导责任,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养老机构纳入当地监管范围,防止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失位、失管、失控。强化行业主管责任,市、区县民政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强化机构主体责任,按照应建尽建原则,督促养老机构及时建立党组织,压实机构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纠纷解决的能力和水平。实施综合监管,凝聚监管之力,部门联动监管,市、区县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摸排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注重信用监管,建立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良好机制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注重智慧监管,完善我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监管功能模块,支持各区县开展养老机构信息化建设。

此答复函已经阚吉林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重庆市民政局

                          2025430

人: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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