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功成代表:
非常感谢对殡葬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配套政策的建议》(第0658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快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是满足群众丧葬需求、实现“逝有所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民政局按照民政部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动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积极推进《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修订。2024年,推动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市民政局成立调研组,从管理体制机制、殡葬设施管理、殡葬服务管理、丧葬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殡葬管理程序、殡葬管理执法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工作,形成《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2025年,《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继续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强化工作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继续深入开展调研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进展和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出台。
二、科学编制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规划。为做好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市民政局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重庆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提出“城市公益性公墓区县全覆盖,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全覆盖”的总体建设目标,明确了我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布局和建设要求,将进一步提高我市殡葬服务供给能力,加强公益性公墓等兜底性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空间统筹,有利于推动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供给充足、功能完善、公益惠民、绿色环保的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三、创新开展林墓复合利用试点工作。为破解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可用土地少、政策限制多、土地审批难等“用地瓶颈”,有计划有步骤补齐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短板,保障群众殡葬服务供给,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实施林墓复合利用试点。2023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生实事公益性公墓项目手续办理的通知》,统一了涉林底数底图,制定了《重庆市林墓复合利用建设试点方案》,科学指导业主单位编制林墓复合利用建设方案,加强全程跟踪指导,明确了城乡公益性公墓手续办理,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2023年,选取11个区县13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开展林地与墓地复合利用试点。2024年,选取20个区县31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开展林地与墓地复合利用试点。
四、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的投入力度。2023—2024年,连续两年将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推进落实,市民政局将各区县民生实事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对于纳入民生实事的项目,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及时下达项目奖补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从202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补助区县开展公益性殡葬设施基础建设。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社会事务民政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渝民〔2023〕184号),明确了公益性安葬(放)等殡葬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分配原则,并对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提出要求。
殡葬服务设施是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基础条件和重要载体。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推动修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明确民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委、城乡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出台强化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审批建设管理的政策制度。
二、积极加大资金投入。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强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以及地方特点、民俗文化等因素,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支持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
三、进一步优化殡仪服务。根据民政部强化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为群众提供安全、规范、基本殡葬服务要求,逐步将民办殡仪馆收归政府所有。坚持殡葬行业公益属性与满足群众多样化治丧需求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殡仪服务站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强化殡仪服务站管理,优化殡仪服务站服务,实现殡仪服务站与殡仪馆功能互补、协同发展,更好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
此答复函已经阚吉林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功能模块”进行评价。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
联 系 人:杜斌
联系电话:023-88705824
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