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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6-00347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08
  • 发布日期
  • 2026-05-29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34号提案答复的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6〕19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34号提案答复的函
日期:2026-05-29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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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荣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渝港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第0234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重庆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港澳办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增强,为承接跨境养老奠定坚实基础。我市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建成养老服务设施1.2万余个,在中西部地区率先实现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96家,医养床位4.6万张,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2328对;培育引进百龄帮、宏善等大型养老服务企业10余家,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超过80%。我市养老服务连续获国务院督查激励,8个区县获得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

(二)医养结合与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对接香港养老服务需求。市卫生健康委持续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简化审批流程,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等实行备案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发布《社区(乡镇)医养中心建设与服务规范》等标准,围绕老年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探访管理等开展标准化试点,为渝港养老服务标准衔接积累经验。同时,我市在全国首创养老服务公费生培养试点,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年度培训养老服务人才1万人次,为承接跨境养老服务提供人才支撑。

(三)渝港养老产业合作起步良好,交流对接取得初步成效。市政府港澳办协同我局及相关部门,积极与粤港澳大湾区行业协会、香港力奇公司等企业开展对接交流,就养老服务标准、人才培育、产业链发展等进行沟通。依托渝港合作会议机制,支持探索搭建机制化联动平台。香港在养老服务管理、机构运营、社会资本参与等方面经验成熟,重庆拥有生态资源、运营成本和市场空间等优势,双方互补性强,合作前景广阔。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结合您提出的三项建议,我局将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政府港澳办等部门,重点从以下方面推动渝港养老产业合作走深走实。

(一)推行重庆养老试住计划,便利香港长者来渝体验。依托渝悦养老应用及巴渝康养一站式服务平台,开设渝港养老服务专区,集中展示我市优质养老机构信息、收费标准、服务特色等,方便香港长者线上查询、预约试住。鼓励我市星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面向香港长者推出试住体验套餐,提供优惠价格和定制化服务。支持行业协会组织渝港养老服务考察团,邀请香港长者、家属及社工机构来渝实地体验。指导养老机构制定针对港澳长者的接待流程、服务协议和应急预案,确保试住期间医疗、照护、沟通等服务保障到位。

(二)建立两地保险+医养+资管模式,强化产业协同。支持在渝保险公司与香港保险机构合作,开发适用于跨境养老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探索养老保险支付+实体养老服务的闭环模式。鼓励我市医养结合机构与保险公司签订直付协议,便利香港长者医疗和照护费用结算。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引导我市医养结合机构加强与香港医疗机构、康复护理机构的合作,引入香港先进的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认知障碍照护等技术标准和管理经验。依托渝港合作会议机制,支持举办渝港养老产业投资对接会、项目路演等活动,吸引香港资本参与我市养老机构建设、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等领域投资。

(三)建立渝港养老标准,促进服务互联互通。围绕老年居家护理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探访管理、服务质量评价、护理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领域,推动研究制定适合渝港两地的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支持两地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开展标准比对和互认工作。依托我市养老服务公费生培养试点、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等机制,与香港职业训练局、养老护理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养老护理员双向交流培训,探索两地职业资格互认。鼓励渝港两地养老服务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制定行业诚信公约,建立信息共享和纠纷调解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此复函已经阚吉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民政局
202658

人:陈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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