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建墓行为的建议》(第0655号)收悉。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共同研究办理,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源头治理、压实监管责任、深化宣传引导等事项已经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事项
一是健全完善政策体系。目前,市民政局正在积极推进《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及《公墓管理办法》《殡仪馆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出台。2024年,市民政局推动将《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列入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从管理体制机制、设施规划建设、服务机构管理、丧葬活动和丧葬用品管理、监督执法等维度开展深入调研,形成《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2025年,《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继续保留为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项目。2026年3月30日,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发布实施,同年《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被纳入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市民政局组建条例修订编制小组,赴全市39个区县开展实地调研,广泛听取各级部门、殡葬服务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梳理当前公益性殡葬设施在规划、用地、建设标准等问题,结合上位法最新要求与重庆本地实际,对修订草案送审稿进行多轮修改完善,确保条例内容贴合本市殡葬事业发展实际,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科学编制专项规划。2022—2023年,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完成《重庆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于2024年2月正式印发实施。提出“城市公益性公墓实现区县全覆盖,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乡镇全覆盖”的总体建设目标,明确我市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的布局安排与建设要求,共规划新增城乡公益性公墓662处,进一步提升我市殡葬服务供给能力。2024年,经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同意,该专项规划成果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充分保障安葬服务用地需求,为实现城乡公益性公墓服务全覆盖提供支撑。2026年,为贯彻落实新实施的《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市民政局启动《重庆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印发了《区县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引》,总体编制工作计划年底完成,指导区县即将完成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完善市级政策体系。一是结合当前殡葬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围绕殡葬改革、公益安葬、生态殡葬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对现行条例内容调整完善,重点补充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及用地保障、林墓复合利用、生态安葬、移风易俗、监督执法等相关条款,明确政策边界、细化监管要求,为我市殡葬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目前修订草案已完成初稿起草,待修改完善后将面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续我们会按照立法程序稳步推进草案审议出台工作。二是市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将结合重庆山地城市特点,制定专项文件,明确新建公益性公墓土地保障范围,细化林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利用标准与审批流程。三是强化政策落地指导,文件出台后,开展区县专题培训,同步简化审批材料、优化联审流程,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基层实操难题。
二、关于强化源头治理,保障公益安葬供给事项
为积极应对公益性殡葬设施不足的现状,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及时转发并严格落实《民政部等关于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等中央文件精神,对于规划中确需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公益殡葬基础设施,明确了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殡葬改革资金4100万元支持殡葬设施建设。积极研究通过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方式予以支持,以拓宽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来源,保障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基本殡葬服务惠民实施办法》,将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及节地生态安葬补贴,由困难群众扩面至全市户籍城乡居民,逝者骨灰采用不同安葬方式的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选择骨灰立体安葬(以格位安放骨灰的立体安葬形式)给予一次性补贴1500元;选择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深埋,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改革资金保障,推进节地生态殡葬发展。持续深化节地生态安葬改革,全面推行不占地、少占地安葬模式,大力推广壁葬、草坪葬、树葬等生态葬法;科学规划布局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打造一批示范项目,推动节地生态葬式实现区县全覆盖认定。同时强化财税用地要素保障,依规将殡葬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及水电气居民价格政策;把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以划拨方式保障用地需求。
三、关于压实监管责任,形成执法合力事项
一是依托“渝逝有安”数字应用平台,督促基层网格员、乡镇民政干部及时准确上报亡故人员信息,对于发现有“活人墓”、硬化大墓在建倾向或行为的,及时劝阻、坚决制止。并结合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行“农村白事简办九条”,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党组织重要作用和村(居)民委员会及红白理事会积极作用,将文明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二是对全市8900余名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引导1549家墓碑石材加工经营主体签订合法合规行为承诺书,不断提升源头智能管控水平。三是建立市、区两级民政牵头,纪检监察、公安、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协同公安、规划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查处殡葬领域违法违规案件149件。
下一步,我们将健全死亡信息报送、定期核查、举报奖励、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丧事活动管理、民间殡葬从业人员教育引导和墓碑石材制售管控。全面推行网格员通过“141”基层智治平台规范报送死亡信息,优化信息报送、审核、流转功能。整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共享的死亡人口数据,依托“渝逝有安”平台构建智能预警模型,提升风险早期识别和精准干预能力。健全完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将违建墓整治纳入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加强对乱占耕地、林地违规建墓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执法有据、程序规范、依法整治。
四、关于深化宣传引导,推动移风易俗
一是精心组织宣传文明引导活动,利用各种渠道深入宣传殡葬政策法规、殡葬改革成果、先进典型案例。清明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月”活动,采取有奖问答、播放短视频、公益广告、乡村大喇叭等线上线下形式,发布系列推文103篇、组织线下集中宣传活动181场、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相关工作获国家级媒体报道28篇、市级媒体报道97篇,推动殡葬政策走进千家万户。二是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党组织重要作用和村(居)民委员会及红白理事会积极作用,将文明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推行“农村白事简办九条”,针对治丧礼金数额、酒席规模、待客人数、程序流程等制定倡导性措施和约束性标准。三是联合13个部门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活人墓”、硬化大墓整治工作的通知》(渝民〔2025〕112号),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带头制止和劝阻散埋乱葬、违规建坟扩坟等违规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规范丧葬行为。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丧事活动的约束,推动形成“党员和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全社会共同推动”的殡葬改革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将殡葬移风易俗深度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美丽乡村和清廉村居建设以及其他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积极推动党员干部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政策,主动制止和劝阻散埋乱葬、违规建坟扩坟等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利用广播电视、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乡镇政务场所、农村集市、村务公开栏、村宣传喇叭、村文化墙等直接面向农民群众的宣传阵地,以倡议书、公开信、微视频推送、文艺演出活动、文化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地方特色的形式,大力开展殡葬移风易俗,加强殡葬移风易俗舆情正面引导,用好“两微一端”以及分众化平台等载体,吸引群众参与互动,大力宣传殡葬移风易俗的典型事迹和鲜活案例,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殡葬理念,形成文明殡葬新风。
此答复函已经我局刘晓年副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7日
联 系 人:刘铮汉
联系电话:023-89188337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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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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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事 项 |
1 |
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修订工作;制定专项文件。 |
2026年3月并长期坚持 |
市民政局 |
刘铮汉,023-89188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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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强化源头治理:拓宽资金来源,保障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不断深化改革资金保障,推进节地生态殡葬发展。 |
2026年3月并长期坚持 |
市民政局 |
刘铮汉,023-89188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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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压实监管责任:从业人员台账管理、经营主体签订承诺书、健全完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
2025年10月并长期坚持 |
市民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委 市林业局 |
刘铮汉,023-89188337 朱惠,023-67575856 彭波,13527506528 徐甜,023-891323068 魏程光,023-615288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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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深化宣传引导:组织宣传文明引导活动、推行“农村白事简办九条”、推广节地生态葬。 |
2026年4月并长期坚持 |
市民政局 |
刘铮汉,023-891883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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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事 项 |
1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