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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6-00438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发布日期
  • 2026-06-04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9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 发文字号
  • 渝民函〔2026〕292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9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6-04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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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煜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綦江区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第0894号)收悉。经与市人力社保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您提出的“开展市级农村互助养老试点、市级层面推动出台农村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深化“慈善+互助养老”模式推广”的建议针对性强,对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所有事项均已采纳并得到有效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市级农村互助养老试点事项

(一)健全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发展推广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推行农村“四有五助”互助养老模式,依托原有农村幸福院、闲置农房等建设农村互助养老点,利用公益性岗位配备“护老员”,结对帮扶居家失能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探索“时间银行”等制度,涌现出低龄照顾高龄、村集体赋能加持、慈善+养老双向融合、“自媒体能人”参与等多种实践模式,实现每个村有“一个互助养老点”、有“一个人定岗服务”、有“一支志愿队伍”、有“一套结对帮扶机制”,开展集中助餐、流动助医、定点助乐、智慧助急、上门助养等五助服务,每年累计提供服务70余万次,逐步形成低龄照顾高龄、村集体赋能加持、慈善+养老双向融合等多种模式,惠及20余万农村高龄失能老年人。二是因地制宜开展互助养老。摸清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底数,区分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多样化有针对性互助养老服务。加强农村老年人协会建设,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推广集中互助、结对互助、志愿互助、智慧互助等互助养老成功经验,打造规范化农村养老互助点,让不愿入住养老机构的高龄老年人基本生活有照料。三是全面实施探访关爱,贯彻落实新的村(居)委会组织法,督促乡镇政府履行探访关爱职责,大力发展基层老年协会,做实养老专属网格,充分利用“141” 基层智治体系,加强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探访、精神慰藉和紧急援助等服务。

(二)持续完善财政投入强化阵地建设。一是支持建设两个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000余万元,专项支持綦江区建设赶水、新盛2个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全程指导项目规划、建设标准和功能布局,严格按照建设要求,优化设施配置、完善服务功能。该项目建筑面积7098㎡,新增养老床位208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89张),项目顺利建成投用,实现了綦江区南部、北部分片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全覆盖,切实提升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水平。二是支持实施农村敬老院全面提升行动。依托市政府“千百工程”政策支持,统筹市级资金2400余万元,支持綦江区全面升级改造21个街镇农村敬老院。按照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标准,指导綦江区增设生活照料、照料护理、文化娱乐、健康管理等功能区域,实施热水供应系统改造、老人房间标准化升级、公共洗浴间、消防设施、报警设备、厨房设备、储物设施等系列适老化改造,全面改善农村敬老院居住环境和服务条件,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三是支持开展社区居家适老化改造。统筹资金330余万元,支持綦江区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80张,完成农村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1450户,重点围绕老年人居家照料、起居行动、康复护理等需求,优化改造内容、规范改造标准,切实改善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降低居家养老风险,让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安全、便捷的养老服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完善财政投入与支持发展措施,探索“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家庭付一点、社会捐一点”资金筹措方式,支持互助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鼓励支持以“乡村健康屋”“乡村大食堂”等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场所为载体,迭代升级村级互助养老点,做到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健全服务支持体系。

二、关于市级层面推动出台农村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事项

(一)持续健全人才培训体系。积极实“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养老服务领域,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职业(工种),以及照料老年人、康复调理等专项职业能力纳入补贴性职业培训目录,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开展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着力增加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供给。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实施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通过强化培训资源配置、提升培训质量效果、提质扩面技能评价等举措,每年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其中指导綦江区每年开展政策性培训790人次)、评价4万人次,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评价补贴。开展养老服务业薪酬调查,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分职业、分等级工资指导价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薪酬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薪酬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二)不断夯实养老服务人才基础。一是巩固人才培育基础。全国首创养老服务公费生培养试点,100名智慧养老和养老管理专业大学生全面入学。全国率先开展规范化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考,4010名护理员获得人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颁发的专业证书。举办“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五届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竞赛。二是拓展人才培养渠道。指导各区县贯彻执行《重庆市养老服务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落实《重庆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农村地区发展特点,建立实用高效的养老服务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养老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在村级开发公益性养老服务岗位,广泛吸纳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转移就业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就业群体到养老服务岗位就业。三是强化服务人才赋能。开展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评价工作。遴选选手参加全国第二届民政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赛项竞赛。试点建立养老护理员高素质人才一次性补贴制度。

三、关于深化慈善+互助养老模式推广事项

(一)支持拓展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积极统筹慈善资源、搭建帮扶平台,指导支持綦江区深挖本土养老服务潜力,创新打造“慈善+互助养老”特色服务路径。依托市级慈善互联网募捐平台资源优势,指导綦江成功打造 “乡村健康屋”特色慈善养老服务品牌,规范搭建标准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阵地。截至目前,綦江区已建成投用7个乡村健康屋,累计免费提供康养理疗服务4.1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健康科普讲座268场,惠及城乡老年群众约8万人次,切实把普惠式康养服务送到基层群众身边。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探索互助养老服务新模式,推广“积分超市”“时间储蓄”,指导具备条件的区县建立统一的互助服务时间(积分)管理系统。探索建立时间(积分)转让机制,将本人服务时间(积分)转让给直系亲属使用。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体系,积极引导商超、医疗机构、公共服务单位等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积分兑换资源,继续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互助性养老服务,激发社会参与热情。

(二)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一是深入医养结合。建设老年病医院10家,80%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20个社区医养中心,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76家,成立区县医养联盟5个。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万元(已下达中央资金4.8亿元),下达市级品牌资金0.8亿元,支持綦江区建设第三批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建成国家级、市级重点(特色)专科24个,开展16项新技术,2024年获批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1项,获批市级项目14项,发表SCI收录论文5篇。二是促进康养融合。出台《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展市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试点工作,支持綦江横山等7个康养小镇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发展养生养老、旅居养老等新业态。会同市林业局等部门支持綦江横山森林康养基地等5个地区申报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其中綦江区横山镇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印发《重庆市大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支持綦江区打造康养旅游度假区,纳入养生养老发展重点项目。全市因地制宜建成各类温泉旅游景区40余个、养生康养基地30余处和森林人家3700余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农村医康养结合服务。一是推进居家社区医养服务。鼓励村级互助养老点与村卫生室毗邻设置,统筹协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服务。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激励机制。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免费体检、中医药保健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二是推进旅居康养消费。打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旅居康养基地。依托康养基地、康养村镇、康养机构,大力发展候鸟式、疗养式、田园式养老新业态。鼓励各地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提升巴渝康养品牌影响力。

此答复函已经刘晓年副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26525

人:谭竞

联系电话:023-89188324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

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类别

序号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关于开展市级农村互助养老试点事项

2026.5.18

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谭竞023-89188324

2

关于市级层面推动出台农村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事项

2026.5.18

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谭竞023-89188324

3

关于深化“慈善+互助养老”模式推广事项

2026.5.18

市民政局

养老服务处谭竞023-8918832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