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确定方式有哪些变化?
答:由“参照我市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确定,修改为“按照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量化比例”确定。
(二)量化比例怎么确定?
答:量化比例综合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标准调整要坚持什么原则?
答:坚持保障基本生活、动态调整、适度合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四)低保标准由哪个部门确定?
答: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拟订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五)特困人员标准与低保标准有什么关系?
答:特困人员标准参照低保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1.3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