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问答库/困难与重度残疾人福利
请解释《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的专业名词?
日期:2023-08-29
字 号:

    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民政部有关文件提出,共三类:一是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二是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三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老年人:指60周岁以上的公民。

    高龄老人:指80周岁以上的公民。

    失能人员:按照民政领域有关行业标准,经专业评估人员认定为失能的人员。

    留守老人:赡养人持续6个月以上离开户籍地县域范围从事务工、经商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事实身边无赡养人或赡养人无赡养能力的农村老年人。

    空巢老人:没有子女照顾、单居或夫妻双居的老人,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儿无女无老伴的孤寡老人,另一种是有子女但与其分开单住的老人,还有一种就是儿女远在外地,不得已寂守空巢的老人。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指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伤残(持有效残疾证)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


相关新闻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