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能力,加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改造,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供养服务机构服务保障、安全管理等规定,不断提高集中供养服务质量。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各项照料服务,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