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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07
  • 发布日期
  • 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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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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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07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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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1年,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规两纲”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抓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后,2021118824日分别召开2021年局党组第4次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传达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深化法治民政建设。二是抓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各基层党支部学习会第一议题,及时学习贯彻法治工作重要会议、法规、文件、制度,2021年以来采取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等形式,开展学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学法活动5,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抓贯彻落实。召开2021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会议,提出完善三个体系、健全三项机制、强化三种能力的总体思路,系统谋划全市民政法治工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工作纳入《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2021年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2021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民政普法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围绕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政策理论研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规两纲”提供决策参考。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民政部党组关于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民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民政领域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任务,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法制机构统筹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出席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年度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统筹部署、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抓好工作部署。出台《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渝民〔2021213号),对贯彻落实“一规两纲”进行安排部署,着力推动民政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制定《2021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从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健全完善民政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六个方面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2021年,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法治工作议题10个。三是强化考评述职每年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区县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综合考评内容,在考评分值中占2分,有效传导法治建设工作压力,2021年对区县民政综合评估中一些区县因为依法行政工作不力被扣分建立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在局系统年中、年底工作会上,各处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汇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推进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一是全面推进职权法定。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市、区县、乡镇三级保留民政行政权力事项136项、公共服务7项,全部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进行动态调整,2021年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项,新增行政确认事项2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先后取消社会工作员职业水平考试,取消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报告审计6项中介服务事项收费,全部改为“政府买单”。加强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和精简优化,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9项,审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80%以上,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比例达到20%以上,全程网办比例达到78.6%,平均跑动次数压缩到0.21次。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扎实推进“跨省通办”,养老机构设立备案全面实现川渝线上“全网通办”、线下“异地可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于2021422日实现“跨省通办”,全年全市共办理55件次,43人次通过“跨省通办”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落实落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年全市办理跨区域结婚登记7065对、离婚登记1155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向区县下放经营性公墓审批权限。做实“一件事一次办”,“扶残助残”“收养一件事”初步实现业务协同、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三是有序推进职能转变。深化事中事后监管,9项监管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达到100%。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2021年公示社会组织负责人73批次256人次,查询比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1510人次,处罚并责令整改失信人员作为社会组织发起人、负责人100余人次;通过重庆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民政部、市发展改革委动态推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6000余条。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重庆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重庆市民政局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了民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各项民政政策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推进,2021年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累计减轻会员企业负担10768.86万元。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放宽医养结合机构准入门槛,简化养老机构备案申请材料,取消部分机构的消防审验手续,支持加快完善服务场所的产权登记手续,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投资指南,培育发展了宏善、合展、光大百龄帮等一批连锁化品质化养老企业。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动民政地方立法。抓好立法项目储备,《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列入市人大立法审议项目,《重庆市慈善条例(制定)》《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列入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制定)》《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制定)》列入市政府立法调研项目。2021年,《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已通过市人大第一次审议,《重庆市慈善条例(草案)》《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已按程序报市政府,做好了提交审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重庆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100%2021年完成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7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9件、党内规范性文件2件,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程序制定被通报的情况,或者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责令改正或撤销的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目前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35件。三是加强民政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6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答复率100%。坚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与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有针对性提出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35件,主办66件、协办69件,办复率、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走访率均达100%

五、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2021召开局党组会议56、局长办公会议5次。严格执行《重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区划调整、养老服务、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决策方面,始终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法定程序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律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并提供办公场地,由律所派13名执业律师常驻机关坐班,现场开展法律服务,为民政决策提供法治意见建议。2021年法律顾问处理日常咨询服务200余次,审查重要文件、重要合同121件,列席重要会议5次。三是加强决策评估问效。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事项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建立任务清单,全面跟踪决策执行情况,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全部立卷归档。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体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明确由市民政局执法监督处集中负责市本级民政行政处罚工作,基本实现一个部门一个机构管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民政行政执法职责划分规定》《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重庆市民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庆民政行政执法文书指引》《重庆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重庆市民政局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办法》出台《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从职责划分、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健全行政裁量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多方面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处罚程序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1,全市民政系统持有执法资格人员达到750余人,市民政局本级拥有执法资格100人,市本级持有率达到78%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立足于处罚是手段,守法是目的,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促使执法产生更好地效果和作用。2021全市行政处罚4家、停业整顿21家、依法取缔18养老机构;共向58家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发放了调查通知书,对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发函至相关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征求处置意见,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5劝散16引导登记21发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430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普法工作部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民政普法工作的通知》,出台《重庆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7次,其中学习法律法规2次,学习党内法规5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0次,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1期、法治专题讲座5期,召开法治工作会议2次。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把普法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实绩目标考核内容。二是不断提升法治素养。举办全市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邀请法学专家系统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程序和案例分析等内容,持续增强民政依法行政能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参训的16名执法人员全部顺利通过考试。组织12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全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994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干部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99.8%;组织新提任和参加抽考的1006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参加率达100%。按规定征订法治工作报刊,购买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新时代领导干部法治概论》等相关书籍,供干部职工学习。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宪法进社区”“发言人来了”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答疑、有奖竞猜及发放宣传读本等方式,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发布《2021年全市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手册》,以“你问我答”的方式对8大类96项民政惠民政策进行解读。拍摄“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片,把抽象的法典条文,变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视频形式,通过社区等普法阵地进行播放宣传,两部宣传片均荣获“追寻光辉足迹、讲述法治故事”2021年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三等奖。结合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国际社工日、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反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长江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强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督导,建立群众来访事项日报告、周转办、月通报工作机制,规范和优化信访事项办理流程。二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重点就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调研,民政领域稳定形势可控。2021年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06件,接听处理热线电话52000余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治重化积”专项信访工作实现阶段性“清 零”,化解积案49件,治重化积信访工作经验被民政部转发推广,年度信访工作被民政部、市信访办评为优秀。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落实市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配合做好行政复议职责交接等有关工作,确保了行政复议无缝衔接。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受理并审结,1件未受理;另外2件按照改革要求转交给相应区县政府办理,有效化解了行政纠纷。

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强化。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入,学习方式还比较单一,学习效果还不够明显,还没真正做到学深悟透。二是民政法治意识还需增强。少数民族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民政事务,“重服务、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督”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民政法规体系仍需完善。全市民政领域法规规章整体数量偏少,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等领域尚未出台起支架作用的法规,殡葬、居委会选举领域法规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四是综合执法能力仍待提升。民政综合执法能力不足,加之日常行政事务繁重,执法程序要求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还不多。五是法治建设力量仍然不足。一些区县受限于编制,无专门的法制机构,无法治工作队伍,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

2022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再上台阶。一是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每项工作抓实抓具体。二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规两纲”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法治型民政抓什么、怎么抓等问题,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具体方案。三是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快推动《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重庆市慈善促进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而实际工作又亟需规范的,积极争取以党委政府名义或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完善法治实施体系,切实履行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加快完善配套政策,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全面贯彻实施。五是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运行完善职权法定工作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六是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以法治精神引领民政发展,以法治思维谋划民政改革,以法律规范推进各项工作,以法治标准衡量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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