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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153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渝民党组文〔2024〕8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01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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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3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一规两纲和《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3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履行。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年局党组学法10次,其中学习法律法规3次,学习党内法规7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次。二是认真谋划部署法治民政建设工作。把法治民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定方向、抓导向、重督办、抓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难点问题,并通过召开全市民政法治工作会以及出台《2023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传导责任。严格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协同增效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民政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纵向、横向协同,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质效。三是严格落实述法制度。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建立局系统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制度,在局系统年中、年底工作会上,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强化法治民政建设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综合考评内容,在考评分值中占2分,有效传导法治建设工作压力,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法治民政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持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2023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34次、局长办公会议11次,重大事项均进行集体研究。加强决策评估问效,将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全面跟踪决策执行情况,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有效落实。二是推动民政地方立法。及时申报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和2023—2027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积极稳妥推进《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积极参与市级层面与民政相关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完善民法典相关配套制度,开展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已经形成初稿,正在就相关问题与市高法院对接并修改完善,争取在全国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为基层法院、民政部门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政策依据,确保被继承人遗产得到依法依规处置。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核能力。2023年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8件,报备18件,审查率和报备率均达100%。主动对2023731日前民政部门牵头起草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已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14件,修改3件,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并将清理结果报市司法局备案。四是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全面清理民政领域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实施清单,进一步明晰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了需行使的民政行政权力事项,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民政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目前,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4项)可网办率100%。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82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率如期达到100%。累计完善办事指南具体修改点600余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同事同标”“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7川渝通办事项有序实施,5跨省通办事项持续深化。开展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工作,对30个事项进行细化拆分。三是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全面完成新渝快办平台事项梳理配置工作,共计梳理配置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66项。有序推进我局涉及7业务系统对接,归集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收养等9类电子证照数据,实时推送至渝快办平台。四是有序推进联办通办服务。牵头推进9一件事事项,占全市一件事总事项的10.34%。第一批公民婚育、公民身后、扶残助困、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收养和户口登记等6一件事已上线运行,第二批社会组织成立、养老机构开业、老龄津贴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3一件事有序推进。

四、民政领域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主动梳理民政领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易发多发领域,依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实施意见》,全年妥善解决3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结婚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行政诉讼案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利。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二是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三年攻坚战为牵引,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下访接访、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信访矛盾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接首办责任,积极推动信访矛盾多元化解,2023年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67件,接听处理热线电话16131件,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8%,办结率100%,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三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突出民政主责主业和群众关注重点热点,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7条,其中主动公开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重点领域工作动态信息510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件,答复率100%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3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28件,其中主办48件、协办80件,办复率、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走访率均达100%

五、民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一是执法制度更加健全。严格执行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定》,修订完善《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定,梳理编制民政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市级持有执法资格证件人员达107人,区县级持证人员达900余人。重庆民政执法工作经验被民政部《工作简报》刊载。二是探索完善民政执法机制。在市、区县民政部门探索建立新的民政执法机制,对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调配使用。整合市救助站、市低保中心、市殡管中心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队伍,由市民政局根据执法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使用。指导区县探索成立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统一行使社会组织、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慈善和志愿服务管理等方面和其他涉民政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三是严格执法案。对59家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14家社会组织下发处罚决定书。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及时指导区县民政部门开展非法社会组织取缔工作,配合完成荣昌区善德鑫协会及民政部转办的非法社会组织处置工作。完成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反馈的执法领域问题的整改,对排查发现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做好风险防范。四是下放行政执法权限。印发《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赋权事项下放工作方案》,将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活动的处罚下放到乡镇(街道),不断提升基层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六、民政普法效果持续增强一是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列入年度考评内容,确保与总体工作同步推进落实。印发做好民政普法工作的通知,明确普法任务清单,细化普法任务分工,压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注重互动式普法,深入社区、村民院落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困惑。注重结合式普法,结合国际社工日、元旦节、重阳节、中秋节、宪法日和村居换届选举等重要时间节点,为群众提供系列民政法治宣传和服务。注重服务式普法,开展创建家和计划品牌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婚姻家庭中的作用。注重媒体式普法,运用网络新媒体优势,彰显普法工作新活力。三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突出重点领域普法。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立法调研、执法监督检查、案例剖析、上党课等形式,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实施民政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坚持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邀请市级宣讲团成员、高校教授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办事能力。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民政法治宣传,推进民政管理服务对象尊法守法。抓住惠民普法重点内容,突出关爱保护一老一小、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新颁布条例的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掀起普法热潮。

七、法治保障基础更加夯实一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法治保障作用。严格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公职律师履职情况考核,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和应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项目合同审查等工作中的咨询论证、协助把关作用,2023年共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6件,提供日常法律咨询180余次,审查重要文件、重要合同228件,列席重要会议34次。二是认真开展民政系统法治联系点相关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打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协助召开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协助开展全国民政法治联系点蹲点调研。同时,启动民政系统市级法治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定出台联系点工作制度,明确8个区县作为市级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发挥推进民政法治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加强民政普法“窗口”作用。三是推进数智赋能法治化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民政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助力解决当前法治建设的痛点难点问题,逐步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数字化水平。

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观念还未牢固树立。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欠缺,习惯凭经验办事,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二是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的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到位,履职效果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法治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还不够鲜明。三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提高。全市民政领域法规规章整体数量偏少,社会救助、社会工作等领域尚未出台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养老、殡葬、社会组织领域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执法依据不足。民政综合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大多身兼数职,无法分配足够的精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四是民政普法工作不平衡。重业务轻宣传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没有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普法形式和载体单一,难以突破以往宣传模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形式和利用新媒体等载体的手段还有待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全市民政法治工作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民政立法,切实加强民政执法,扎实做好民政普法,自觉接受法治监督,持续深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落实市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二是科学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加快推动《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的立法意见建议收集作用,围绕民政法治领域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其他立法项目。落实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三是切实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强化法治意识,规范行使行政执法权力。加强民政部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行政执法系统化培训机制,开展执法人员常态化轮训,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规范水平。四是强化民政普法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分工明确、机制健全、保障有力的民政普法工作格局。加强民政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知识更新讲座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的工作能力。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政策法规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的普法阵地作用,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普法宣传。五是着力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更加突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通过考核有效传导法治建设工作压力。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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