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规划两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健全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民政普法宣传实效,法治民政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机制建设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加强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法制机构统筹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全市民政法治工作正常开展。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二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将法治民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定方向、抓导向、重督办、抓落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相关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难点问题。召开全市民政法治工作会议,出台《2024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重庆市民政局协同增效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民政立法、执法、普法等工作纵向、横向协同,不断提升法治工作质效。三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市民政局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37次、局长办公会议18次,重大事项均进行集体研究。加强决策评估问效,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纳入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全面跟踪决策执行情况,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有效落实。四是健全考评问责机制。建立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述法制度,在局系统年中、年底工作会上,机关各处室及市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汇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区县民政部门、局属各单位综合考评内容,在考评分值中占2分,有效传导法治建设工作压力。
二、以重点环节为依托,推动依法行政各项举措落地。一是推进民政立法。全面梳理民政领域现行法律法规,及时申报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和创制性立法项目,积极参与市级层面与民政相关的立法征求意见工作。《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同时纳入2025年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川渝协同立法项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墓管理办法》分别纳入2025年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调研项目,《重庆市遗产管理人工作条例》纳入市人大创制性立法调研项目,均在有序推进中。二是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全面清理民政领域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完善实施清单,进一步明晰民政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需行使的民政行政权力事项。经清理,全市民政领域现有行政权力事项173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不断提高审核能力,全年共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件,审查率和报备率均达100%。完成涉及行政复议和涉企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废止与行政复议法冲突的规范性文件2件。对标对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向司法局报送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原则典型案例1件。四是开展民政法治联系点工作。积极配合民政部打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深入推进市级法治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发挥联系点积极作用。鼓励各区县民政部门主动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工作方法,积极拓展群众有序参与民政法治建设的渠道和方式,不断丰富联系点在立法、执法、普法、守法等多方面的功能。参加全国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重庆民政设立法治工作联系点,民情反映民意收集更便捷”获《民政部简报》2024年第7期单篇刊载。五是有效化解民政领域矛盾纠纷。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08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3件,答复率100%。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32件,其中主办51件、协办81件,办复率、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走访率均达100%。扎实开展民政领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5件,无行政复议纠错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全年累计收到各类信访事项982件,接听处理热线电话7652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全市民政信访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三、以服务群众为宗旨,推动政务服务优化行政效能增强。一是强化提质扩面,拓宽“一件事”服务范围。牵头推进8个“一件事”事项,占全市“一件事”事项的9.76%,全年累计受理“一件事”申请31.5万件。迭代升级扶残助困“一件事”为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减少跑动3次、环节4个,减免材料13份,节省办理时间20天,全年累计办件量14004件。二是强化系统对接,提高“一网通办”服务质效。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梳理政务服务事项85项,完成重庆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与“渝快办”对接工作,上线新“渝快办”平台73项。大力推进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8项民政领域高频政务服务,进一步精简3项事项、26个字段及办理材料。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结合季度扫描、区县反馈,持续修改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相关问题800余个。三是优化数据共享,提升川渝政务服务合作水平。持续优化川渝数据共享,排查修正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等7项“川渝通办”事项,实现事项名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标准统一,确保川渝两地通办事项办理畅通度。深化川渝政务服务合作,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养老服务人才2000余人;协同开展社会救助信息核查共享,全年全市共开展川渝跨省核查(协查)5624人次,向四川发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业务2批次285.4万人次,生成预警6批次194人次;协同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全年共完成川渝通办结婚登记2927件、离婚登记申请648件、离婚登记办结430件,火化四川籍遗体1501具,救助四川籍流浪乞讨人员3648人次。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政务服务行政效能。贯彻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2024—2027年)》,围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专题库,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初步细分17类数据资源,完成13类数据归集;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出台《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民〔2024〕63号),推行高龄津贴数字化主动发放,通过数据筛选,可信高龄津贴对象78万名,归集发放数据200万余条,累计金额约2亿元。全年共梳理惠民惠企政策45项,编制惠企惠民政策事项要素表17张。
四、以严格规范为目标,推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定》,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修订完善《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定,切实规范民政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市级持有执法资格证件人员达104人,区县级持证人员达900余人。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强化对基层执法人员在法治政府建设、民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圆满完成了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和专业法律知识相关课目60课时培训任务。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基层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基层民政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二是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重庆市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梳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编制民政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处罚事项由原来的40项细分为107项。按照执法队伍“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工作。推进“执法+监督”线上应用,强化对乡镇(街道)赋权事项动态调整及实施运用,加大对全市民政领域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提升规范执法、精准执法、高效执法水平。三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联合检查机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积极推进“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等改革,提高执法效能。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8个督查检查组,对全市41区县及4个直属单位共123家养老机构开展行政检查。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活人墓”、违规收费等殡葬问题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在万州区、武隆区、奉节县开展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探索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全年市本级累计行政处罚各类社会组织45家,其中,警告26家,限期停止活动7家,撤销登记12家。
五、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基础,推动民政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一是着力提升学法用法水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等制度。下发关于做好全市民政普法工作的通知,明确普法重点任务和要求,把普法宣传教育情况纳入考核,确保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邀请重庆大学教授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教育纳入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民政系统法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注重“互动式”普法,深入社区、村民院落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困惑。注重“结合式”普法,结合国际社工日、元旦节、重阳节、中秋节、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群众提供系列民政法治宣传和服务。注重“服务式”普法,开展“家和计划”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中的作用。注重“媒体式”普法,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彰显普法工作新活力。三是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普法。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把民法典宣传内容融入民政服务机构、村(社区)、各类民政法治文化阵地,并将宪法宣传、民政惠民政策宣传活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在全市民政领域掀起普法高潮。严密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圆满完成考试任务。
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观念还需进一步强化。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够强,习惯凭经验办事,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二是行政执法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领域法规规章体量偏少,社会救助等领域尚未出台支架性法律,养老、殡葬、社会组织领域法规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执法依据不足。民政综合执法能力较弱,执法人员大多身兼数职,无法分配足够的精力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民政普法工作不平衡。重业务轻宣传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单位重视不够,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不配套,在学法用法、法治实践上下功夫不够,没有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普法形式和载体单一,未能突破以往宣传模式,法治宣传形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不够,新媒体作用发挥还有待加强。
下一步,全市民政法治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升民政法治化水平为主线,以加强民政立法为重点,以强化依法行政为根本,坚持问题导向,为推动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以及各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筑牢理论根基。二是稳步推进民政立法创制。推动《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立法、修法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职责”等配套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管理等工作要求,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备案管理制度,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科学化、报备规范化、纠错精准化。三是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机制,不断提升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审核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充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他们在制度建设、重大决策、行政执法、纠纷化解、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四是严格规范民政执法。严格落实重庆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要求,依托“执法+监督”线上应用,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聚焦殡葬、养老等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加强行政执法协作,推动实现执法监管事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综合集成,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民政领域三级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慈善活动、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五是全面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教育纳入相关规划和本级干部职工培训,持续推进“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切实增强民政干部职工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持续抓好“十进”活动,常态化宣传宣讲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利用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时间节点对应开展好专题法治宣传。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1月24日
(联系人:时豪、刘大伟,联系电话:023-89188221,023-8918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