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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6-00174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28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文字号
  • 渝民党组文〔2026〕8号
  • 有 效 性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6-03-05 来源: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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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5年,市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市委法治建设部署要求,立足民政职能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普法宣传与权力监督,推动法治建设与民政改革协同发力,法治保障作用有效发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深化理论学习,学践结合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等各类学习会议“第一议题”,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学法活动5次,着力夯实理论基础。紧扣法治建设核心要求,领导班子带头依法行政,破解法治工作难题,推动法治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普法计划,深化政策理论研究,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法制机构统筹抓、职能处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10次,推动工作有序落地。局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督办法治工作召开全市民政法治工作会议,印发2025年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渝民〔202572),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建立述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纳入综合考评(占2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制度体系,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制定《重庆市民政局法规制度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62028年)》(渝民〔2025134,推进养老、殡葬等领域地方立法,开展遗产管理人制度研究并获民政部推广。全面清理民政领域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权力162项、办理项171项,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完成合法性审查26件、公平竞争审查53件、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21件,开展“一老一小”文件专项清理,审查、报备、清理工作均规范到位。

(四)严格决策程序,提升依法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31次、局长办公会13次,重大事项均集体研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区划调整、养老服务、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中,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流程。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律师常驻办公,全年协助办理复议诉讼案件5件、提出法规修改意见63次、提供咨询45次、审查文件合同270件、列席重要会议20次。强化决策评估问效,将会议审议事项纳入政务督查,建立清单跟踪落实,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

(五)规范行政执法,坚守公正文明底线。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出台深化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方案,厘清处室执法职能,规范民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裁量权办法与基准,编制执法文书指引和指导案例。推广“执法+监督”系统,完成14项行政检查、113项行政处罚数据入驻。全市民政系统持证执法人员900余人,市局本级89人。推进重点领域执法整治,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完成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全市处罚慈善组织26家、殡葬服务机构49家,约谈公益慈善组织404家、殡葬服务机构23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84份。

(六)强化权力监督,筑牢廉洁自律防线。自觉接受各类监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8条,办理信息公开申请8答复率100%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4件,办复率、规范率、代表委员满意率、走访率均达100%;办理复议应诉11,处置信访事项1463热线13218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加强内部监督聚焦关键环节完善内控三重一大监督机制落实审计整改。推进诚信建设“双公示”合规率、及时率、7日上网率均达100%归集社会组织登记信息、婚姻登记信息、低保家庭信息等80类信用信息。

(七)抓实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守法氛围。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民政普法工作的通知》渝民〔202515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干部法治培训等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法治授课,组织执法人员线上培训、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参考率、合格率达100%,民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依托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针对性普法,举办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月”“民政为民爱民法律十进活动,法治氛围持续浓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有待强化。部分工作人员包括少数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够强,习惯凭经验办事,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二)法规体系不够健全。我市民政法规规章整体数量较广东、湖南、浙江等多数省市偏少,社会组织等领域还有制度空白,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还需加力。法规规章颁布时间普遍较早,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比如,《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施行20多年未进行重大调整。创制性立法成效不明显。

(三)行政执法能力不足。执法队伍专业化程度低、兼职人员多,多跨协同执法较少,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综合监管实效有待提升。

(四)普法工作质效不高。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新媒体运用不足,考核评估偏重参与场次、人数、发放资料数量等简单指标,缺乏对受众法律知识真正掌握程度、法律意识提升效果等深层次的评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以及各级民政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切实筑牢理论根基。

(二)科学推进民政领域立法工作。重点实施《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墓管理办法》等立法、修法工作。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的“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职责”等配套制度研究。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以及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

(三)严格规范民政领域执法工作。坚持依法规范和注重实效,进一步深化重庆民政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表》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建立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实现执法程序规范、文书规范、行为规范和监督规范。全面推行“执法+监督”数字应用系统,强化社会组织、殡葬、养老等重点领域监管与联合执法。

(四)抓实抓深普法宣传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进民政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普法意识和普法能力,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干部职工法治理论考试各项任务。认真谋划“九五”普法工作,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利用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法治宣传,强化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五)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民政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建设,发挥联系点推进民政法治工作、了解社情民意、加强民政普法的“窗口”作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中共重庆市民政局党组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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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时豪、刘大伟,联系电话:023-89188221,023-89188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