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1〕48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项目的类型及资金数量
今年重庆市社会组织可申报1-2个C类项目、1个D类项目,即资助重庆市1-2个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40万元;资助1个社会组织配合市民政局主要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培训,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二、关于项目的资助范围及有关安排
(一)C类项目资助的未成年人保护,主要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家庭监护支持、家庭监护监督、监护能力评估、家庭教育指导,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治、社区矫正等具体服务; C类项目资助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主要面向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及其家庭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适和调查评估、监护干预等个性化服务,以及针对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残疾儿童和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开展的儿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等具体服务; C类项目资助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主要面向农村留守妇女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文化体育活动、精神慰藉、权益维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具体服务。
(二)D类项目主要资助相关社会组织配合省级民政部门重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培训,原则上该培训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不超过30万元、市民政局配套资金不超过3万元,培训安排不少于2期,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每期人数不少于60人,培训总人数不少于120人。
(三)项目不资助向受益对象发放救助款、奖学金和补贴、研究、宣传图书赠送、投资、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种植养殖、基建、购置设备和服务设施(A类项目除外)、培训(D类项目除外)等活动。
三、关于项目申报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9年度检查合格;
(三)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五)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六)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名);
(七)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鼓励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视情申报。
四、关于项目的申报办法
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工作。为优化申报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时,请先填报《重庆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初审表》,待初审通过后,再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服务支持下载专区(www.jiuqi.com.cn)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jio格式的电子申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汇总后统一上报民政部项目办参加评审。待民政部项目办评审立项公告后再按要求上报纸质材料。提交《重庆市201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初审表》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18时;初审通过后提交系统导出的jio格式《电子申报书》截止时间:2021年8月8日18时。
联系方式:肖 纬 电话:89188053,手机:13808341828
邮 箱:2447640930@QQ.com
附件:1. 重庆市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初审表
2.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