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要求,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初选评审,并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经集体研究,拟推荐重庆市慈善总会、重庆市湖北商会、重庆创新教育研究院、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重庆市大足区慈善会5家社会组织作为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对象,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3至2021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重庆市民政局实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联系电话:023-89188256、023-89188032。
重庆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