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0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取消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决定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2024年第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度取消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01-22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大中小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渝民发〔2012〕111号)有关规定,取消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重庆市医学会、重庆市预防医学会、重庆市中西医结合学会等4家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被取消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在3年内不得提出评估申请。
重庆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