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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0000092759914/2024-00331
  •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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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 标题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提醒做好2023年度检查报告填报工作的函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提醒做好2023年度检查报告填报工作的函
日期:2024-05-08 来源:市民政局
字 号: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现就填报2023年度检查报告工作特别提醒如下:

一、务必按时填报。请全市性社会组织要按时填报年度检查报告,务必于2024531日前完成2023年度检查报告填报工作。对实行双重管理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应提前将2023年度检查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经初审同意后,务必于5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对年检材料被退回补正的,也务必于531日前提交补正材料。

二、填报系统将按时关闭。2023年度检查报告填报系统将于2024531日自动关闭,请尚未填报的社会组织登录重庆市民政局官网(网址:https://mzj.cq.gov.cn在首页左下部我要办中点击社会组织年检”→进入“‘渝快办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自动跳转至重庆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入重庆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后,选择左侧年检信息并选定“2023年度检查任务,点击填写年检信息,进行年检报告书填写(提交前可多次填写、修改并保存,提交后不可再进行修改)。

三、未按规定填报将依规严处。全市性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检查报告的,将严格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凡未按规定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将被视为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并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目前,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将在税收优惠申请(如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级评估申报、评选先进等多方面受影响。

                                  重庆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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