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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关于《重庆市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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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近日,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支持和参与这项工作,现就《规划》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和意义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科学统筹谋划,积极探索创新,完善保障措施,加大关爱保护,全市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施行及贯彻落实,国务院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新时代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215月,市政府成立了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35个成员单位组成,为新时代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和条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提出新使命。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进一步健全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制度,推动新时代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民政部“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历时近一年半。期间,结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新要求,以及民政部规划和我市“十四五”规划等,对《规划》反复修改。《规划》广泛征求和吸纳业内外人士、专家与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并报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是市民政局4个子规划之一,是我市首个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共四章17节,1.7万多字,设置了1个指标专栏和7个重点工程专栏。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全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体系更加健全、监护体系更加优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支撑体系更加有力、保护体系更加完备。《规划》设置了1个专栏6项指标:到2025年,20%的区县达到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县标准、25%的区县设立独立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实现100%25%的儿童福利机构成为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50%的儿童福利机构达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标准、区县培育孵化150家本土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7项重点工程:一是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工程,实施“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助学项目;二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程,实施“渝童成长”关爱服务项目;三是市儿童福利院优化改造建设工程,推动医疗康复大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工程;五是儿童收养工作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六是未成年人保护重点提质工程,推进未成年人四级服务网络建设;七是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参训率达到100%

第一章是“十四五”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思路和目标。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时期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成效,分析“十四五”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章是大力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主要是(1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体系。从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教育保障等方面提出工作举措,“十四五”期间,不断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保障政策。(2)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从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两个方面予以明确,“十四五”期间,精准确定困境儿童种类、保障标准,健全困境儿童主动发现识别机制,完善各类困境儿童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社会救助政策和关爱保护政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3)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从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转型发展、机构养育、孤儿成年后安置四个方面予以明确,“十四五”期间,深入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培育发展2家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加快儿童福利机构向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发展;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工作,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的养育环境;坚持“分级管理,谁送养谁安置”原则,健全机构孤儿成年后安置长效机制。(4)加强儿童收养工作规范化管理。从儿童收养管理制度体系、儿童收养评估制度、收养登记管理三个方面予以明确,“十四五”期间,完善儿童收养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支持家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内病残儿童的政策;全面推进实施儿童收养评估制度,健全评估指标体系和科学评估标准;依法规范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培训,推进收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加强收养后跟踪服务。

第三章是加快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主要是1)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机制、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运行机制三个方面予以明确,十四五期间,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未成年人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各级未成年人保护专家人才队伍;依托全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功能,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培训,提高快速处置问题的能力和水平。2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建设。从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制度体系、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体系、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四个方面予以明确,“十四五”期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体系,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化建设,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信息化平台建设,坚持标准化建设与法治化建设相结合;大力培育孵化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3)加强未成年人监护能力建设。从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监督、国家兜底监护三个方面予以明确,十四五期间,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推进家庭监护监督工作,加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体系建设,落实强制亲职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长期监护和临时监护措施,强化国家兜底监护职责落实。

第四章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资源整合,形成执行合力。(2)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作用,提高兜底服务保障能力。(3)加强政策保障,制修订我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4)加强人才保障,实施“护荷行动”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5)加强风险防范,持续加强未成年人风险防控排查、评估、整治。(6)加强实施监测,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强化动态监测,确保各项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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