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服务对象及内容
主要对低收入贫困家庭、老年人、贫困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巡访关爱、就业创业、生活救助、养老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明乡风培育、本土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二、项目设置
2025年支持项目共5个,总额65万元。其中:
A类项目3个。在城口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等3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区县分别实施1个项目,每个项目10万元,项目资金共30万元。由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申报。
B类项目1个。在巫溪县宁厂镇、古路镇、通城镇和大河乡实施,项目资金20万元。由重庆市全市性社会组织申报。
C类项目1个。承办东西部协作鲁渝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项目,项目资金15万元。
三、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建立党组织,并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
(二)在市民政局登记成立,近三年年检合格;
(三)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四)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六)申报项目与自身业务范围及宗旨紧密相关,熟悉项目实施地帮扶对象总体情况;
(六)同等条件下,有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
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每年只能申报1个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电子材料评审。所有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报送项目申报电子材料,申报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申报书(附件2)、年检结论、荣誉证书、评估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A类项目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B类项目由申报单位报送巫溪县民政局初审,汇总后提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项目立项。评审获得通过的单位经公示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交项目立项申报书纸质材料以及年检结论、荣誉证书、评估等级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正式立项。未按期报送或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该社会组织立项。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及报送邮箱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18:00,申报材料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报送邮箱:cqsheguanju@163.com。
(二)联系方式
潘 奇,联系电话:023-88563096;
肖 月,联系电话:023-89188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