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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政策解读
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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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及依据

2025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明确要求加大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社精细化服务,持续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养育质量。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机构养育儿童的基本生活水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制发《关于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二、目的意义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机构养育儿童实际需求,进一步提高机构养育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以政策温度传递对机构养育儿童的真切关怀,为他们的健康成长筑牢民生保障。

三、适用对象

全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四、核心政策问答

(一)问:目前我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答:从20257月起,我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851元。

(二)问:本次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调整到多少?

答: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85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149元。

(三)问: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答:从202611日起执行。

(四)问:本次标准调整是由哪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的?

答:由重庆市民政局和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确定。

(五)问:标准调整后,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儿童需要重新申请才能享受新待遇吗?

答:无需重新申请。已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202611日起,将自动按新标准享受保障待遇。

五、专家视角

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副主任孙修真表示:提高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能切实增强孩子们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传递政策温度。后续要做好政策解读、坚持公开透明,提升社会认可度,凝聚关爱合力。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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