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有关资金使用单位:
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重庆市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督查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9〕1号)要求,2020年6月底前,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须将2019年度中央、市级彩票公益金和区县留存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原则
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要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便民的原则,谁使用、谁管理、谁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
二、公开内容
(一)各区县民政部门应对中央、市级、区县留存公益金资助项目公开以下信息:
1. 中央、市级补助资金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等;
2. 区县民政部门本级使用的公益金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联络人等;
3. 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等;
4. 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及接受投诉等信息;
5. 其他按有关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应对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公开以下信息:
1. 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项目周期、资金额度、项目联络人、项目完成情况、实际效果等;
2. 其他有利于体现项目效果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3. 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等;
4. 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及接受投诉等信息;
5. 其他按有关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
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主动向社会公开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项目基本情况、使用管理制度、绩效评价和审计结果及接受投诉等信息。本部门、本单位无门户网站的,可由民政部门网站代为发布信息。区县民政部门无门户网站的,可由同级人民政府网站代为发布信息。要坚决避免信息公开不设专栏,不方便公众查阅。市民政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规范、不详细的区县和单位责令改正直至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于6月底前完成数据报送和公开信息发布。
(二)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内部审核机制,确保上报、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各单位财务、公益金归口管理、资金使用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将资金来源和项目名称、金额、基本情况等信息与项目申报、预算指标下达、明确资助项目文件认真核对,确保资金、项目不遗漏,不出现数据差错。
(三)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应当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管理和社会监督。
(四)涉及2019年度中央、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请填写2019年度中央、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基本情况表,于4月30日前将电子文档、纸质件报送市民政局进行信息核对。信息核对无误、发布公开信息后,请务必于6月23日前将公开信息电子文档、纸质件、公开信息网络链接地址和页面截屏图片报送市民政局。联系人:规划财务处李弢弢,联系方式:88212187(兼传真),电子邮箱:253882009@qq.com。纸质件须加盖单位鲜章,邮寄原件或发送彩色电子扫描件均可。
五、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民政部门要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民〔2019〕132号)要求,及时将上一年度使用中央、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本行政区域项目资金情况,以及本行政区域福利彩票公益金日常管理、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有关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二)各区县民政部门和有关资金使用单位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做好绩效评价(含自评和第三方评价)、审计工作。市民政局将适时对部分项目开展抽查,并将绩效评价、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公益金预算安排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19年度中央、市级彩票公益金项目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