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2016〕162号)规定,经会商财市政局,现将2019年城乡社区建设市级支持项目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配原则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6号),聚焦“精准脱贫攻坚”“城市品质提升”和构建“大治理”格局,按照“总体均衡、合理配置、重点保障、贫困倾斜”的原则,2019年市级支持项目重点用于18个深度贫困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和开展社区(村)建设市级示范培育。
二、支持项目
(一)助推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
资助18个深度贫困乡镇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32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改造建设,每个项目市级补助50万元(详见附件1)。
(二)市级示范培育项目
市级示范培育项目重点抓好软件建设,主要从推广“三事分流”+社区治理创新、提升服务能力、打造特色社区、提炼优秀社区工作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培育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为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创新提供示范典型。示范培育项目共20个,每个补助20万元(详见附件1)。
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渝财社〔2019〕135号)文件同步下达。
三、建设要求
(一)助推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
1. 做好项目落实工作。各地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各区县民政局应主动联系会商当地财政局,确定落实支持项目,于2019年12月底前将《2019年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备案表》(附件2)报市民政局备案。所有项目应在2020年12月底前建设完工。
2. 合理选址,严格建设标准。各地要按照因地制宜、方便适用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地址选在村(居)民较为集中,方便群众办事、活动的地方,并配套室外活动场地。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不低于600平方米,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阅览室、社会组织活动室、社会工作室、残疾人康复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慈善物品保管室(慈善超市)、档案室、综治中心、微型消防站、市民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办公室等功能用房。便民服务中心主体建筑物显著位置应配挂“中国社区”标识,有条件的可在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引导牌等加入“中国社区”标识。
3. 加强监管验收。要强化项目建设过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建设质量。项目建设完工后,各区县民政局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向市民政局报送《2019年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验收表》(附件4)备案,市民政局将对报备情况进行抽查。
(二)市级示范培育项目
1. 培育内容。
(1)推广“三事分流”、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学习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法。聚焦城乡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试点探索,培育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成果,为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创新提供示范典型。
(2)培育打造特色社区。根据社区特点和实际,着眼满足居民需求、解决社区问题,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社区优势资源,努力在工作服务中形成特色,打造品牌。
(3)培育提炼优秀社区工作法。注重培育提炼优秀社区工作法,把破解治理难题、精准服务居民、化解基层矛盾、弘扬文明风尚、维护社会稳定的社区工作好方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增强社区工作能力。
(4)完善优化设施功能。便民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按照一室多用的原则,设置服务大厅、居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阅览室、社区组织活动室、社会工作室、档案室、综治中心、市民学校、社区办公室等功能用房。主体建筑物配挂“中国社区”标识,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引导牌等加入“中国社区”标识。
(5)加强队伍建设。做好示范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市局适时举办专题培训,区县和街道至少开展一次示范培训工作;健全示范点社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制度,搞好在岗学习;支持鼓励示范点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水平考试,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6)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现有服务设施和网络作用,整合服务资源,培育服务要素、丰富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品质,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有效衔接的、多层次、立体化的社区服务格局。
2. 培育步骤。
(1)制定方案。按照示范培育工作安排,指导相关区县制定示范培育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底前将《2019年市级示范项目备案表》(附件3)报市民政局备案。
(2)组织实施。区县要按照示范培育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确保示范培育工作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评估验收。示范培育工作完成后,区县民政局应组织相关单位对示范培育进行评估验收,并将评估验收报告和《2019年市级示范项目完成表》(附件5)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适时抽查督导。
(4)示范推广。市民政局将会同区县民政局及时总结示范培育经验做法,适时组织召开片会,推广示范经验。
各地要将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和市级示范培育项目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统筹整合市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联 系 人:蒋兰英
联系电话:89188305
电子邮箱:89188301@163.com
附件:1. 2019年城乡社区建设市级支持项目分配表
2. 2019年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备案表
3. 2019年市级示范项目备案表
4. 2019年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验收表
5. 2019年市级示范项目完成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
附件1
2019年城乡社区建设市级支持项目分配表
区 县 |
脱贫攻坚项目 |
示范培育项目 |
金额 |
||||
个数 |
金额 |
个数 |
金额 |
财政 |
福彩 | ||
合计 |
32 |
1600 |
20 |
400 |
2000 |
900 |
1100 |
巴南区 |
1 |
20 |
20 |
20 |
|||
长寿区 |
1 |
20 |
20 |
20 |
|||
合川区 |
1 |
20 |
20 |
20 |
|||
永川区 |
1 |
20 |
20 |
20 |
|||
南川区 |
1 |
20 |
20 |
20 |
|||
綦江区 |
1 |
20 |
20 |
20 |
|||
潼南区 |
1 |
20 |
20 |
20 |
|||
铜梁区 |
1 |
20 |
20 |
20 |
|||
大足区 |
2 |
40 |
40 |
40 |
|||
荣昌区 |
1 |
20 |
20 |
20 |
|||
万州区 |
1 |
20 |
20 |
20 |
|||
城口县 |
5 |
250 |
250 |
250 | |||
丰都县 |
2 |
100 |
100 |
100 |
|||
垫江县 |
2 |
40 |
40 |
40 |
|||
开州区 |
3 |
150 |
1 |
20 |
170 |
20 |
150 |
云阳县 |
2 |
40 |
40 |
40 |
|||
奉节县 |
5 |
250 |
1 |
20 |
270 |
20 |
250 |
巫山县 |
3 |
150 |
150 |
150 | |||
巫溪县 |
3 |
150 |
150 |
150 |
|||
黔江区 |
2 |
100 |
1 |
20 |
120 |
20 |
100 |
石柱县 |
3 |
150 |
150 |
150 |
|||
彭水县 |
4 |
200 |
1 |
20 |
220 |
20 |
200 |
酉阳县 |
1 |
50 |
50 |
50 |
|||
秀山县 |
1 |
50 |
50 |
50 |
附件2
2019年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备案表
区县民政局名称(公章)
区县财政局名称(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便民服务中心名称 |
详细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预计竣工时间 |
总投资(万元) |
建设性质 (新建或改扩建) | ||||
公共服务大厅 |
市级补助 |
区县安排 |
乡镇(街道) 安排 |
|||||||
合计 |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区县民政局负责人:
区县财政局负责人:
注:便民服务中心名称请按“××街道(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格式填写
附件3
2019年市级示范项目备案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二、培育主要内容、目标任务及措施
| |||
三、计划投入资金 | |||
合计(万元) |
市级资助 |
区县投入 |
其它 |
附件4
2019年脱贫攻坚市级支持项目验收表
填表区县:
项目名称 |
项目 地址 |
建筑面积 |
建设 类型 |
资金 总额 (万元) |
完成 时间 | ||||||||||
市级补助 (万元) |
当地安排 (万元) | ||||||||||||||
社区(村)便民服务中心功能设置情况(已有功能打√) | |||||||||||||||
一站式服务平台 |
警务室 |
档案室 |
图书阅览室 |
多功能室 (会议室) |
文体活动室 | ||||||||||
本项目所在社区(村)基本情况 | |||||||||||||||
总户数 |
总 人 口 |
村(居)民 小组数 |
村(社区) 工作人员 总数 (人) |
村(居)委会 |
党组织人数 |
两委 兼职 人数 |
除两委外村(社区) | ||||||||
本项目正面全景图片(1张) | |||||||||||||||
区县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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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社区(村)工作人员总数=村(居)委会人数+党组织人数-两委兼职人数+除两委外专职工作人员数。
2. 验收表一式二份,一份区县存档,一份报市民政局备案。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2019年市级示范项目完成表
填表区县:
项目名称 |
项目 地址 |
建筑面积 |
资金 总额 (万元) |
完成 时间 | |||
市级补助 (万元) |
当地安排 (万元) | ||||||
培育工作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 |||||||
特色亮点 | |||||||
区县验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