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2018〕49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切实夯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基础的通知》(渝安委〔2018〕4号)有关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全市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全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强化年”主题,针对二季度阶段性特点,以重点专项整治为载体,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夯实高温汛期安全保障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民政服务机构层面做到“四到位”。
民政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做到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应急培训演练“四到位”。
1.主要负责人履职到位。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奖惩,扎实开展风险研判和“日周月”隐患排查,认真研究解决安全投入、技术改造等重大问题,严格执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4月30日前,所有民政服务机构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开展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自查,对标对表、逐条检查,并形成专卷备查。
2.重点专项整治到位。各民政服务机构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切实加强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隐患的动态监控、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有建设施工任务的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密集的儿童福利院、养老机构、救助站等民政服务机构要经常性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应急培训演练,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3.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到位。结合高温汛期特点,从人的行为、设备设施、生产过程、生产作业环境、材料物品、管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岗位、班组、科室、负责人风险隐患清单,确保切合实际、有的放矢。要严格“日周月”隐患排查,切实做到“班组日排查、科室周排查、负责人月排查”;要加强隐患整治力度,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4.应急培训演练到位。要以应急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战化和应急处置卡“三化一卡”为重点,加强情景构建实战化培训演练,做到人人学懂、人人明白、人人落实、不走过场。有条件的区县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要针对高温汛期开展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处置能力。
(二)市和区县民政部门层面做到“四必须”。
市和区县民政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举报必奖、失信必惩、有责必追,务实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
1.执法必严。要把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专项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应急培训演练“四到位”作为日常监管重点;尤其要对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逐条对照、逐条检查。坚持“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对重大违法行为必须做到“首查必罚”,对事故处罚必须“依法从重”,坚决防止可罚不罚、该罚不罚、用简易处罚代替一般程序处罚。市民政局相关处室要督促区县民政部门严格监管执法,做到监管执法处罚月月“清零”,形成执法高压态势,倒逼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落实。
2.举报必奖。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渝安监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在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张贴举报海报,畅通举报奖励渠道,及时兑现有效举报奖励,充分发动社会群众和职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无处可藏、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3.失信必惩。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和《重庆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暂行管理制度》(渝安监发〔2017〕43号),各区县要主动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曝光,主动对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布,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并拒不整改到位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通报、公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实施联合惩戒。
4.有责必追。严格执行市安监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渝安监发〔2018〕2号),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对所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一律依法启动责任追究调查;对涉嫌犯罪的责任人,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免于责任追究的,一律在调查报告中作出说明并公示;凡是违规不移送、不立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对有关单位负责人依法实施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是全年安全生产阶段性重点工作,对于打牢汛期安全基础、夯实汛期安全保障意义重大。市政府安委会已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纳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各区县民政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要认真组织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市民政局将对各区县、直属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开展督查,并与年终考核挂钩。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一岗双责”领导要具体抓落实。4月3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落实。
(二)加强情况通报。
各区县民政局和市局综合执法监察局、优抚处、安置处、救灾处、社会救助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务处等业务处室,要结合《2018年重庆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围绕民政服务机构层面“四到位”和区县民政部门层面 “四必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每月25日前,各区县民政局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月度统计表(一)(二)》报市民政局对口业务处室;每月30日前,各相关处室按机构类别汇总后送局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直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参与的声势和氛围。要加强高温汛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附件:1.(××年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月度统计表(一)
2.(××年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月度统计表(二)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年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月度统计表(一)
(执法处罚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区县名称 |
计划检查民政服务机构 |
实际检查民政服务机构 |
发现问题 |
下达整改指令 |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 | ||||||
罚款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
关闭 |
行政 拘留 |
刑事 处罚 | |||||||
(家次) |
(家次) |
(个) |
(份) |
(起) |
(万元) |
(家) |
(个) |
(家) |
(人) |
(人) | ||
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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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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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填写的累计数据为每年1月起的累计数据。不留空白栏,没有填0。 | ||||||||||||
填报人: |
附件2
(××年度)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月度统计表(二)
(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部门、区县名称 |
机构总数 |
排查隐患总数 |
其中 |
重大隐 患条数 |
其中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家)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 ||||
整改 条数 |
整改率 |
整改条数 |
整改率 |
单位(家) |
人员(人) | ||||||
当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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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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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所填写的累计数据为每年1月起的累计数据。不留空白栏,没有填0。 | |||||||||||
填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