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民发〔2017〕71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重庆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特制定《重庆市民政局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20日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维护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现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重庆市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明年全国两会、市委全委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紧盯重点对象、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强化今冬明春期间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要树立重大安保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理念,制定周密的消防安全保卫方案。一是针对全国两会、市委全委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二是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要组织开展节日消防安全检查和“零点夜查”行动,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安全管控。三是要严格落实等级战备制度。在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要加强风险预判,严格落实值班、巡查等制度,确保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不发生火灾事故。
(二)全力做好重点对象消防安全管控工作。要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建筑设施、易燃易爆等场所和区域开展全面排查,逐类建立基础台账和问题清单,抓紧进行整改。要督促联系所属单位和行业领域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1次电气线路检测。一是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是辖区内全部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敬老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二是建筑设施。主要是民政系统在建、扩建和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办公楼、烈士陵园、服务区、生产区、租赁区等建筑。三是易燃易爆单位。主要是民政系统储存酒精、柴汽油、氧气等易燃助燃物品的单位。
(三)稳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全力配合属地政府,指导社区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巩固前期排查成果,及时进行“回头看”,完善高层建筑基础台账。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个区域制定整改方案,逐幢建筑明确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时限和资金,整治一幢、验收一幢。要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网消防管理机制,引导没有物管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幢高层公共建筑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每幢高层住宅建筑明确“楼长”;按照属地责任,所有高层建筑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四)稳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要督促社会单位和重要场所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规范电气线路和电器产品敷设安装,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并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要主动对接供电部门,逐栋排查住宅楼,对电气线路接入、电表箱设置不规范的要督促整改,并落实专项经费予以保障。元旦和春节前,要配合电力、建设、工商、质监、安监、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的联合检查,及时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社区建设。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社区按照《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标准》,推动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六条标准”,并配合综治等部门逐个检查验收。要加强电动车管理,集中设置停放点和充电桩,严禁在楼道、楼梯间停放和充电。要推动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并做到“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元旦、春节前,要发动群众清理楼道、阳台和住宅周边的可燃物,组织社区居民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全国两会前,各地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有重点地组织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人、消防网格管理人员,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大培训,保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各区县、各业务处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强化检查指导,统筹做好本行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社区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强化“六加一”措施,建好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区县、各业务处室要增加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对联系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的一律强制拆除;对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入楼入户的一律当场清除;对乱拉乱接电气线路的一律断电停止使用;对确定为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的一律挂牌督办。
(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全力配合公安消防严格执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屡整屡犯的单位要进行顶格查处;对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要列入消防“黑名单”进行失信惩戒;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要依法立案查处,倒逼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四)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此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法执法工作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加大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加大督导问责力度。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和行业督导范畴,加强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对不放心的重点单位,要进行集中约谈;对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市局要进行跟踪督办;对发生较大伤亡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工作步骤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从11月1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分为部署发动、组织实施和总结考评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7日)。召开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17日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国两会、市委全委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各单位要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长效机制。做好迎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的综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清醒认识民政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严峻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落实责任,强化协作。各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形势分析研判,着力推动解决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重大问题,不断优化辖区消防安全环境。机关各业务处室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指导督促所属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跟踪督导,严格问责。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区县、各直属单位从12月起,每月15日前向市局对口业务处室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社会事务处、优抚处、安置处、救灾处等业务处室汇总后每月18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并在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学兵
联系电话(兼传真):8918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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