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重庆市户籍居民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共同生活的城镇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共同生活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3)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具体比例可由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自行确定。
(4)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且未被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5)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方式
申请认定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网上申请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申请人通过“渝悦·救助通”微信小程序,选择“申请社会救助—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进行网上申请。
3.申请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等刚性支出的有效票据;
(3)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
4.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受理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批。
(3)审核确认: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审核权限下发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区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确认结果报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