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1年度重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2-06-18
字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邮编:401121;联系电话:023—89188221;传真:023—89188000;电子邮箱:bgs@cqmz.gov.cn)。

    一、概述

民政部门是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共权力较大的部门之一。2011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强化督查,狠抓落实,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强化监督保障,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民政工作政府信息,提高民政工作透明度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责任民政、法治民政、廉洁民政、满意民政”成效显著。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开通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直通车”。为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各司其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健全了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参加的政务公开协调制度,制定了《重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和《重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网络平台和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公开民政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保持有人管、有人抓、落到实,开通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直通车”。

(二)明确内容,突出重点,搭建政务信息、社情民意“快车道”。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等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自然灾害救助、优待抚恤、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服务、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慈善事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公益事业方面的政策措施、法定依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及时主动在政务信息电子网络上公开,搭建了群众第一时间知情知政的“快车道”。

(三)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架起亲民为民、政府群众“连心桥”。坚持以政务信息电子网络公开平台为主体,通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设立政务公开栏、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以及召开会议、社会公示、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重庆民政局公众信息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信息系统、救助热线中心,编发《重庆民政事业发展报告书》、《重庆市民政局文告》、《民政工作简报》、《重庆民政调研》、《重庆民政统计年鉴》、《重庆民政事业统计月报》、《每周工作动态》、《民政当月重点工作安排》和《上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通报》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民政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信息,架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1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网站61条,发布在重庆民政局公众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57条,“民政要闻”栏目250条,“工作动态”栏目1465条,“重要发文”栏目14条,门户网站总点击量83万次,日点击量2274次。

(一)积极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2011年,我局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慈善捐赠、婚姻管理、福彩公益金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涉及1—4季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及资金汇总,慈善机构接受捐赠和支出情况,办理婚姻登记情况,2011年“六大节日”送温暖活动开展情况,重庆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重庆殡葬事业“十二五”规划等,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

(二)有效推进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2011年,市民政局按照方便群众、接办分离、规范程序的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许可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开。全面公布了行政许可的受理部门、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有效推进了行政审批权的公开透明运行。一是积极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遵循“勤政、廉洁、高效、便民”的服务宗旨,热情为民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树立了民政良好形象。2011年累计受理各类办件935件,其中办结827件,在办108件。二是积极推进电子监察工作。根据市纪委统一部署,我局启动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信息系统建设,行政审批事项、责任人、办理过程和意见一目了然,通过显示黄牌和红牌、短信告知、统计分析、视频监控等功能,局领导、纪检部门能够以多种方式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全面的网上监督,从而构筑起一道强大的监察防线,使项目在审批服务过程中更加透明,进一步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规范了行政审批工作。2011年在线办理行政审批件466件,其中办结455件,在办11件。

(三)着力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2011年,我局按照“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了社会公共资金的公开透明。一是积极探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了与同级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预算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问题。二是主动加强慈善捐赠信息公开。通过《重庆日报》、重庆民政公众信息网、重庆慈善网等新闻媒体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捐赠资金物资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全年共募集社会捐赠款物5.06亿元,救助225万人次。三是积极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信息公开。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通过重庆市福利彩票中心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告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同时向社会公示了有关市民政局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福利彩票公益金招投标和创投工作、发布招投标和创投规则和评审结果等等。2011年全年销售彩票34.58亿元,同比增长58%。四是认真实施救灾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市级安排下拨救灾资金3.15亿元、救灾棉被2.38万床、帐篷500顶、棉大衣7600件,及时解决了200万灾民灾后临时生活困难和冬春生活困难,确保了灾区社会稳定。

(四)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信息的普及性和便捷度。为了第一时间满足市民百姓的民生需求,我局以提升公共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捷度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了一个高效、开放的民政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一是通过网络媒体公布。通过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重庆晨报》、《重庆晚报》、华龙网、新华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民政新闻4470余条。组织5次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向市政府新闻办提供新闻发布会材料30次。民政公开电话共受理群众来电21621件,网上信箱1373件。二是通过信息刊物公布。全年编辑发行《重庆市民政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40个制度)和《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作规范》(33个制度)各200本,编辑发行《民政工作简报》36期50余篇(条),《每周工作动态》57期,《每月重点工作安排》12期,《重庆市民政局文告》4期,《重庆民政调研》12期。三是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公布。通过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全市集中宣传917场次,出动宣传车辆3651次,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栏3618块,横幅标语4030幅,走访群众393280,征求意见3993条。《重庆日报》等5家市级主要平面媒体刊发宣传报道46篇;华龙网报登载新闻报道13篇,重庆电视台播出新闻报道20条(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水平,我局出台了《重庆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程》,成立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委员会,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起,1起经调解,当事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另1起万州区政府已经受理该复议申请,我局驳回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1起,在二审时与原告达成和解。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程序性有待完善;三是对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强化。对此,2012年,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根据《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着力加强“十个重点”:

(一)加强决策规划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决策机制,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庆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201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及有关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等,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行政审批公开。坚持依法行使权力,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透明化,加强民政机构设置、管理职能公开,提高群众知晓率。及时公开民政机关(含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办事指南及办事程序等,确保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履职尽责。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运行机制。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民政重点工作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慈善捐赠、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殡仪馆、公墓建设、假肢与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程序等5类行政审批项目,内容包括法定依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依托市政府和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定期清理上报由市委、市政府、市委办、市府办或我局出台的重要公文和规范性文件等,加强对民政公文的公开力度,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四)加强村(居)务公开。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1〕34号)和市政府领导关于把我市村(居)务公开工作打造成全国一流的要求,着力探索创新,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实施“四个内容”公开,党务公开突出“七项内容”(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的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政务公开抓住“四个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政策、社会管理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财务公开细化“三个方面”(强农惠农资金、集体经济财务和组织运转经费),服务公开明确“三个情况”(组织建设情况、民主管理情况和服务群众情况),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五)加强干部人事公开。坚持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向社会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加强权力运行监控,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六)加强财务资金公开。坚持每月定期公布全市民政《统计月报》,加强对民政公共资金、机关财务预决算、统计数据公开,逐步公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加强工程项目公开。坚持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开重大基建工程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政府采购情况,确保阳光操作。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抓好民政网站升级改版,及时调整版面,突出特色栏目,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资源整合和功能互动的开发力度,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及时充实和更新信息发布内容,充分发挥民政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的作用。

(九)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抓好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将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完善并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等制度,确保大厅办理的各项工作在制度规范内运行。抓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按照《重庆市民政局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加强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做到上下联动,有效衔接。抓好救助热线和市长信箱办理,加强与民互动,通过民政救助热线、市长信箱等及时解答群众咨询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加强监督保障机制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研究提出改进和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措施,完善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政务公开程序、规范服务中心运行、评议政务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等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