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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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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jmz.cq.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重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邮编:40;联系电话:023-89188111;传真:023-89188220;电子邮箱:xxgk@cqmz.gov.cn)。

一、概述

2013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紧紧围绕“做人民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主题,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改进政务服务,强化监督保障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公开民政落实举措及执行情况,积极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确定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牵头部署和局有关处室和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体制,并明确局处室和单位指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认真落实《重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新修改完善了《重庆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制度》、《重庆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站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新制定了《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切实做到以制度强管理,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固化为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民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保持有人管、有人抓、落到实,开通了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直通车”。

(二)明确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职责权限、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等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自然灾害救助、优待抚恤、区划地名、婚姻收养、殡葬服务、社会组织、慈善事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法定依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办事时限、办事程序、办理结果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及时主动在政务信息电子网络上公开,搭建了群众第一时间知情知政的“快车道”。

(三)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以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改版为契机,以政务信息电子网络公开平台为主体,通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设立政务公开栏、建立新闻发布制度,以及召开会议、社会公示、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重庆民政局公众信息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信息系统、救助热线中心,通过《重庆市民政局文告》等载体,向社会公开民政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信息,架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发挥民政公众信息网主渠道作用,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为进一步方便公众咨询查阅信息,我局网站全面升级改版,整合了全市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各种信息资源,实现了上传市政府网站与上传局公众信息网站的民政公文的自动生成对接,提升了工作效率。建立了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实行了网站管理巡查制度,对网站进行7×24小时轮流监管,建立了政府网站信息首发制。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赠、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公墓建设、假肢与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程序等行政许可项目,充分发挥民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2013年,我局在重庆民政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72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公文126条,同比增长80%。

(二)抓住重点,及时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一是行政决策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了《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关于印发重庆市基金会评估指标的通知》、《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关于做好城乡低保调标工作的通知》及有关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二是干部人事方面。及时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公开市民政系统公招信息。三是民政资金方面。坚持每月定期公布《重庆民政事业统计月报》,加强对民政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定期公开机关财务预决算和统计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基建工程方面。坚持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市石桥铺殡仪馆九龙陵园神道边墓地建设、市石桥铺殡仪馆电力增容工程、市民政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等招投标情况,确保阳光操作。六是政府采购方面。利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采购沙发、视频系统等招标信息,确保阳光操作。七是村(居)务公开方面。《重庆市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用专章对村务公开作了表述,使村务公开上升到地方性法规层面进行了规范。指导各区县结合当年实际,全面修订了村(居)务公开目录,按照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实施分类公开,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内容。指导村、社区坚持在1、4、7、10月的15日对村(居)务进行了公开,保证了一般村(居)务每季度公开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重大村(居)务即时公开

(三)不断创新,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一是通过网络媒体公布。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民政局公众信息网、重庆慈善网、华龙网、新华网、重庆电视台、重庆广播电台、《重庆日报》、《重庆晨报》、《重庆晚报》、《重庆时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民政公开信息。全年开展5大主题宣传活动,召开4次新闻通气会,发布16篇条新闻通稿。参加“阳光重庆”节目4期,及时听取民情,进行政策咨询,服务人民群众。二是通过信息刊物公布。按年编辑印发《重庆民政事业发展报告书》、《重庆民政统计年鉴》和《重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季度编辑印发《重庆市民政局文告》4期;按月度编辑印发《重庆民政事业统计月报》12期和《每月重点工作安排》12期;定期编辑印发《每周工作动态》48期、《民政工作简报》32期;适时编辑印发《重庆民政调研》8期、《重庆民政局公告》23期。三是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公布。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全年累计受理群众申请行政事项753件、办结753件,接受群众咨询2335人次。目前,没有出现逾期办结现象,无一例群众投诉,受到群众的好评。四是通过救助服务热线中心公布。加强与民互动,通过民政救助热线、市长信箱等及时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件,并及时进行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因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目录设置不够规范、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等问题。

2014年,我局将围绕建设“做人民群众贴心人,办人民群众满意民政”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编入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众信息网改版之后,要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要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要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三是对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手册,开设“网上互动平台”,建立与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

(三)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