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8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18〕76号)和市政府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民政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重庆市民政局网站(http://jmz.cq.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电子版。
一、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认真对照《条例》和《2018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着力加大重点民生领域、重要惠民政策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透明行使,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推动了我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依申请公开收费等多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民政信息关系着民生,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更好满足群众需求,我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了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力度。
(一)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情况
2018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我局重点加强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灾害事故救援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1. 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分层分级加大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市民政局将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人数和资金使用情况等重要信息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利用门户网站和报纸广泛宣传报道;二是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积极通过政务网、区域媒体等形式公开社会救助开展情况;三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也定期在政务公开栏或居民主要聚集处对本地救助对象、家庭情况和救助金额等进行长期公示。
2. 受灾人员救助方面。为规范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确定了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物资救助6大救助项目及标准,并通过公众信息网全文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深入村(社区)宣传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有了进一步提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分配下拨救灾款物,2018年,市民政局下拨救灾资金1.38亿元,调拨帐篷170顶、棉被3.5万床、棉大衣1.5万件等支持灾区救灾工作。各区县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得到了有效保障。
3. 医疗救助方面。市民政局将全市医疗救助对象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加强医疗救助政策指导,要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医疗救助政策宣传栏,并对救助对象所获得的救助信息进行公示。
4. 临时救助方面。市民政局将全市临时救助对象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情况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各地采取发放宣传手册、深入院坝走访慰问、主动发现等多种形式宣传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政务公开栏或居民主要聚集处对本地临时救助对象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进行公示。
5. 老年人福利方面。通过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及时公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基本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重庆市涉外养老机构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审批时限等行政许可事项,方便企业申报。公布养老机构基本信息,满足群众需求。公布政策制度咨询电话和地址,接受群众来电来访咨询。
6. 残疾人福利方面。及时发布《重庆市民政局关于重庆市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定管理规范》,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对象条件、政策衔接、申领程序、补助标准、退出机制、补贴资金计发方式和时间,办理时限。通过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及时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数、补助资金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定期在政务公开栏对补助对象、享受类型、补助金额进行公示。 及时公布《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重庆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实施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告》,明确市民政局监管职责、依据、内容、形式、协同、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 儿童福利方面。分层分级加大政策公开力度,提升社会知晓度。一是市民政局将享受孤儿保障待遇的申报条件、程序、审批时限、保障标准、全市享受总人数、全市支出总金额,以及孤儿矫治康复“明天计划”的申报条件、程序、标准、结账流程、办理时间地点等重要信息在重庆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定期对社会公布。二是以民政宣传月为契机,将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纳入编印内容,分发到各区县民政局、乡镇社会事务办(或民政办),让相关工作人员熟知、掌握政策。三是市级相关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报道2018年10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建立重庆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四是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通过政务网、区域媒体、市民集聚地广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公开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孤儿矫治康复“明天计划”等儿童福利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五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定期在政务公开栏或村(居)民聚集处对本辖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孤儿矫治康复“明天计划”等儿童福利政策及保障情况进行公示。
(二)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方便公众咨询查阅信息,我局进一步整合了全市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各种信息资源,进一步健全完善公众信息网站内容。坚持网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信息首发制和网站管理巡查制度,定期主动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赠、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建设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社会组织、殡仪馆、公墓建设、假肢与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程序等行政许可项目,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及时公开“五类政策信息”,打造透明政府,服务政府。2018年,主动公开民政政务信息2486条。其中,项目招投标信息99条,行政处罚30件,行政许可240件,社会组织负责人任前公示57件。归集民政政务信息数据2400余万条,累计被其他部门调用54万余次,查询信用信息2.2万次,触发“红黑名单”310人。
(三)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和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国际在线、上游新闻、华龙网、重庆卫视、重庆电台及《人民日报》《中国社会报》《重庆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民政公开信息。全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次,召开新闻通气会13次,组织媒体深度报道15次。全年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络主流媒体正面宣传900余篇,开展媒体在线访谈6次,与网民和听众开展互动,解疑释惑,宣讲政策。充分发挥微信信息发布功能,全年推送民政政务微信1276条,图文阅读量超过105万人次。
(四)通过信息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年编辑印发《重庆民政事业发展报告书》《重庆民政统计年鉴》和《重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月度编辑印发《重庆民政事业统计月报》12期;每两月编辑印发《重庆民政》6期;编发《民政工作简报》12期、《重庆民政局公告》36期。
(五)通过组织宣传活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开展以“惠民政策暖巴渝”为主题的全市民政政策宣传月活动,编印《民政惠民政策80问》,并利用挂历、台历宣传民政相关惠民政策,组织改革先锋、时代楷模马善祥同志到社区宣讲民政政策,受到群众广泛欢迎,有效提升了民政政策透明度和社会知晓度。据统计,全市发放《宣传手册》100万余份,宣讲民政政策1200余场次,接受群众咨询5万余人次。
(六)政策措施回应解读情况。全年参加“阳光重庆”节目4期,在公众信息网发布政策解读10条(次),对新近出台政策进行解读阐释。组织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宣讲民政政策;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重庆日报》等10家市级主流媒体集中宣传了我市民政工作亮点,解读我市民政惠民政策。
(七)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常年公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及社团、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等,并通过民政公众信息网主动公开申请事项受理、办理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全年累计受理群众申请行政事项1880件,办结1868件,办结率99%;受理社会组织年检842件,全部办结;接受群众现场咨询5391人次,电话咨询6297件次。目前,没有出现逾期办结现象,无一例群众投诉,受到群众好评。
(八)通过救助服务热线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加强与民互动,通过民政救助热线、市长信箱等及时解答群众咨询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2018年,接受网上群众政策咨询约3752件次,接受市长(局长)公开电话、民政救助热线电话政策咨询27849件次。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8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9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4件(主办21件、协办23件)、政协委员提案55件(主办20件、协办35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62号)要求,除不适宜公开外,均按有关要求及时将承办的35件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答复函在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开,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度,我局共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为信函申请。
(二)答复情况。2018年度,受理的1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从答复结果上分类,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9件。
(三)收费情况。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庆市民政局指定办公室为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指定专人开展工作,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免费提供。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因信息公开发生被行政复议案件1件,市政府维持了我局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目录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不断健全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紧密结合2019年民政工作重点和热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二是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健全部门户网站政策文件公开发布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功能,进一步增强民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三是依法及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增强规范性,提高办理效率。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热线电话等各类资源,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在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同步编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并回应群众关切。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重庆市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3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4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0 |
5.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5 |
6.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9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8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00 |
单位负责人:唐步新 审核人:吴秋鸿 填 报 人:董延彪
联系电话:89188270 填报日期:2019年1月22日